《关于建设美丽休闲乡村、森林乡镇、乡村旅游重点村的提案》答复如下:
近年来,乡村全面振兴与农文旅深度融合,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成为乡村建设的重要抓手。我市积极部署,持续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扎实推进美丽休闲乡村、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工作,不断拓展乡村建设的内涵和外延,积极探索文旅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新路径。
一、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集中力量推动乡村发展
为打造我市重点旅游项目,改善农村环境和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我市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一是强化资金保障,优化支出结构。近年来,累计争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3500万元、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9700万元、美丽乡村资金3000万元。同时,持续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转移支付,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已评定的国家、自治区、市三级美丽休闲乡村基础配套设施与环境提升项目。资金分配实施“竞争立项、绩效挂钩”,重点向建设进度快、绩效目标优的乡村倾斜。二是深化资金统筹整合,放大聚合效益。建立健全资金整合机制,打破部门壁垒,将草原生态保护、农村环境整治、乡村建设、农牧业发展、文化传承保护等资金纳入“大盘子”,围绕既定村庄的建设规划和美丽乡村发展集中投入。三是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搭建对接平台。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开发针对乡村旅游经营主体的专属信贷产品和服务,提供优惠利率、延长贷款期限、简化审批流程。组织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搭建起融资、贷款需求平台,促进银行和企业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争取更多的金融支持。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新业态发展
加大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更新力度有助于农村产业的兴起和发展,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推动乡村旅游、美丽休闲乡村等新业态发展。一是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铺好乡村振兴“快车道”。2021—2024年,我市通过积极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争取旅游公路建设计划,共建设了重点旅游公路530公里,总投资8.4亿元。先后建成了5条重点旅游公路。其中,集宁区和义永至张明沟中通道项目围绕大河湾国际滑雪场的路网已能满足外地游客通行;阳高县守口堡至丰镇旅游公路极大地带动山西方向前往兴和县苏木山和察尔湖景区的旅游发展;凉城县天成至后营子旅游公路通往岱海(岱海国际滑雪场)、二龙什台国家森林公园更加便捷;商都县冀家村至十八顷公路,是通往商都县冰川石林景区、不冻河景区提供了便捷的交通条件;四子王旗X580脑木更至红崖台地(地质公园)旅游公路联通二连浩特到大红山旅游通道,为锡林郭勒盟的游客提供了便利的交通条件。2025年我市计划建设农村牧区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106公里。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的不断完善,巩固了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了乡村振兴战略,带动我市A级旅游景区及沿线农家乐、露营地等旅游业发展,为解决周边农牧民就业问题提供了坚实的交通基础设施保障,促进我市生态旅游产业全面发展。二是巩固提升电力保障水平,补齐农村电网发展短板。我市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农村配电网建设,随着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农村地区对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能力要求进一步提高。“十四五”期间,乌兰察布农村地区累计完成投资52.34亿元,农村地区供电可靠率从99.78%提升至99.9%,用户年均停电时间从20.02小时降低至8.85小时;综合电压合格率从97.27%提升至99.87%,供电能力及供电安全水平显著提升,居民生产生活用电需求得到了有效保障。下一步,我市将不断加大对农村地区电网升级改造的投资力度,深入实施“强网工程”,聚焦地区电网薄弱环节,持续补齐发展短板,及时满足各类新增负荷用电需求,进一步优化农村地区用电营商环境,为乌兰察布地区乡村振兴和农村多种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供电保障。三是夯实供水保障体系根基,为乡村振兴注入活力。供水保障工程方面。2025年,我市落实乡村振兴衔接资金2090万元,实施供水保障工程5处。其中,察右前旗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1处,商都县集中供水规模化工程1处,察右中旗小型供水规范化新建、改造工程3处,解决1.2万人供水保障问题。截至目前,均已开工建设,预计11月底全部完工并投入生产生活中。供水工程管护方面。常态化开展农村牧区供水工程动态监测,发现一处解决一处,保持问题“动态清零”。2025年落实水利发展资金599万元用于农村牧区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计划实施维修养护工程278处,解决5.23万人饮水安全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投资425万,实施维修养护工程422处,覆盖人口3.72万人,完成投资率为70.96%。净化消毒设施设备配备工程方面。2025年,积极争取上级水利发展资金69万元,用于安装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消毒设备,计划为3个旗县安装102套消毒设备,有效提升农村供水水质保障水平。
三、优化项目规划与管理,确保执行科学有效
针对美丽乡村和森林乡镇项目的规划,我市深入开展实地调研工作,基于乡村地理环境、文化传统与产业基础的差异化,尊重地域特性并精准锚定发展定位。一是加大规划审查力度,提升项目质效。确保项目规划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乡镇规划、村庄规划衔接,避免冲突。同时,审查需以生态保护为前提,确保项目不触碰生态红线、自然保护地、水源地等敏感因素,做到“全要素覆盖、多维度评估、硬约束保障”,将风险控制在项目启动前,将资源用在实处,实现“项目可落地、资源不浪费、效益有保障”的目标。以国土空间规划为统领,借助GIS技术整合地形地貌、生态资源、产业布局等多维数据,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及村庄建设边界,通过空间分析与优化布局实现可持续发展。二是完善实施保障机制,强化过程管控。市自然资源局加速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成果纳入“一张图”系统及苏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备案工作,实时跟踪土地利用变化,确保规划刚性执行。同时,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在规划编制、项目实施等环节保障村民话语权,鼓励村民积极参与,形成共建共享氛围,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三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确保规划适应性。通过建立项目动态储备库。依据乡村发展需求和资源变化,定期更新建设项目清单,优先保障资金和用地指标。对实施效果不佳的项目,及时调整建设内容或终止投入。同时,完善规划弹性机制,预留一定比例建设用地指标,用于乡村旅游、返乡创业等新业态发展。
四、健全生态保护长效机制,实现乡村可持续发展
一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立足全市农村牧区实际,指导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城镇近郊的农村牧区延伸;距离城镇生活污水管网较远、人口密集的村庄,建设必要的集中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并通过农田林草灌溉、景观补水等方式就近回用;在人口集中度较低的村庄,以卫生厕所改造为重点推进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在杜绝化粪池污水直排基础上,鼓励农户利用房前屋后小菜园、小果园等,实现就地回用。“十四五”期间,我市已推进完成了175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2025年计划完成31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截至目前,已完成21个行政村,实现农村污水管控“三基本”。同时,我市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用以重点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垃圾收运项目,助力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协同改善村容村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目前,各旗县已建成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包括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分散式微动力处理设施等,通过与改厕相衔接,使农户产生的污水实现从管网收集、设施处理到出水再利用的源头到末端的有效治理,改善农村环境综合面貌,打造干净整洁的乡村环境。二是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方面。目前,我市农村牧区累计配置垃圾收集箱(桶)101839个、垃圾收集池6442个、电动(手推式)垃圾收集车10827辆、垃圾拉运车426辆、装载机185辆,建成垃圾中转站76座、垃圾焚烧设站41座,移动式垃圾焚烧设施11辆,垃圾填埋场9个。全市1285个行政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的行政村达到1250个,占行政村总数的97.3%,高于住建部2024年度考核指标2.3个百分点。2025年,我市积极推进四子王旗脑木更苏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已申请2025年自治区生活垃圾处理资金216万元,资金已下达四子王旗,目前正在办理前期手续。下一步,我市将因地制宜进一步扩大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范围,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三是农村户厕改造方面。农村户厕改造事关农村千家万户,事关农民切身利益,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举措。注重因地制宜、科学引导,根据居住环境和自然条件、农牧户特点,采取不同改厕和粪污处理模式,宜水则水、宜旱则旱、宜建则建、宜改则改,分类施策。截至2024年底,全市农村牧区共改建户厕98168户,户厕改建涉及嘎查村964个。其中,脱贫村350个,重点村156个,一般村401个,示范村57个。
五、宣传引导居民投身乡村建设,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我市积极宣传引导农牧民参与美丽乡村建设,激发农牧民对项目管理和生态保护意识。各旗县市区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快手等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广泛宣传卫生健康、疾病防控、垃圾分类等知识,培训教育农牧民更新观念,提高项目管理能力及清洁卫生意识,自觉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产方式和生活习惯。各地积极组织开展积分制、美丽庭院建设、文明家庭建设等活动,增强农牧民爱护人居环境的荣誉感,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截至目前,全市1286个行政村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并建立长效保洁机制,发动农民群众投工投劳11.3万人次,人居环境整治取得显著成效。

停止回答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