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兰察布市政协第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353号提案的答复
段伟伟委员:
您提出的第0353号提案《关于加快实现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关系国家根本、民族未来。产教融合发展是乌兰察布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加快实现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协调共进是我市职业教育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近年来,乌兰察布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聚焦乌兰察布市“五大经济”总体目标,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积极融入内蒙古职业教育园区整体规划,初步形成了以内蒙古职教园区为辐射带,乌兰察布职业技术学院和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为龙头,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卓资职中和商都职中为其两翼,其它旗县职高骨干专业为补充的大职业教育发展框架。
一、强化政策配套,营造良好职业教育环境
一是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职业教育政策支持。印发《乌兰察布市教育提质升级实施方案(2024—2026年)》,全面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推动职普融通,深化校企协同育人,实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结构更加合理、教育质量持续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逐步提升。拟定《推动内蒙古职业教育园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试行)(讨论稿)》,对园区内的教育用地审批、办学资质审批、产教融合型企业院校发展、建设产教融合实习实训基地、人才引进、培养、服务等方面的激励政策进一步明确。二是加强职业教育经费保障,不断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力度。2024年累计下达职业教育有关资金11927.8万元。其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补助资金3820.8万元、中等职业教育专项资金2777万元、高等职业教育专项资金1775万元、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3555万元。重点用于提高生均拨款水平,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三是全面落实职业教育激励政策,提高招企引校吸引力。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结合我市实际,全面落实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可适用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对产教融合型企业参与兴办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投资,按规定投资额30%的比例抵免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税和地方教育附加税;对企业投资或与政府合作建设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的建设用地,按科教用地管理,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通过划拨方式供地,鼓励企业以租赁、购买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职业教育质量
一是内引外聘,加强师资队伍与管理队伍建设。在利用好我市现有职业教育骨干教师团队的基础上,聘请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教育集团理事长,北京市特级校长,正高级教师段福生为研究中心首席顾问。聘请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教育行政教研部主任、职业教育研究中心主任邢晖、天津大学职业技术教育研究所所长、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教授等有较高学术地位和影响的专家、学者组成中心智库校来内蒙古职教园区投资办学。二是创新教学方式,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优化教育教学条件,建设“乌兰察布市职业教育优质课程资源库”,设置15门优秀精品课程,利用信息化网络平台,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现代化技术的应用,做好职业学校智能化课堂教学,满足不同学校和社会人士终身学习的需求;加大职业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与管理力度,单独设立职业教育类规划课题,加强对职业学校教师探索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引导力度;推进实训基地迭代升级,将数字仿真技术有机运用于专业实训教学,推进虚拟工厂的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和普遍应用,拓展实训基地“理实”“虚实”一体的办学空间,实施职业学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重点建设3个工学一体化教学场地。三是完善专业布局,全力推进骨干专业培优工程。按照“一校一品”建设目标,每所中职学校集中资源办强2-4个主体专业,学校的优势专业的专任教师在市级名优教师培育上给予重点支持。原则上全市已有3所以上学校开设的专业,不再批准设置,对连续两年招生不足10人、升学率低于60%、与办学定位不符和服务能力不强的专业予以撤并。推进市中等职业学校课程改革专业群建设,建立高职院校牵头,合作共享专业群建设机制。
三、加强产教一体化融合,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稳固中职教育基石,打造高技能人才培训载体。通过采取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同批次并行招生等措施,稳定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不断加强技能人才载体建设力度,组织乌兰察布职业学院申报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其中我市职业学院秦泉获评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获得10万元建设资金。开展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载体建设,认定33个技能大师工作室,培育建设1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给予技能培训政策扶持,鼓励发挥技能人才培养载体作用,面向企业、行业职工及相关人员开展技能人才培养;加速高职和应用型本科职业教育贯通培养,发挥职业教育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办学的集群效应。二是严格监管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持续扩大培训规模。面向社会发布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和培训职业(工种)目录,支持和鼓励目录内企业和院校面向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确保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实施规范、有序。目前,目录内培训机构36家,目录内职业(工种)136个;依托市内高校、职业(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广泛开展培训意愿征集,定期发布培训计划,截至目前,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4383人次。通过打造具有地域特色、培训带动就业效果好的培训品牌,开展民族手工艺品及工具制作、保健按摩、中式面点等品牌培训3052人次,带动更多农民工、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依托工匠学院、大数据学院、网络学院等优势资源,支持院校加强校企合作,开展企业在职职工培训2269人。三是建立校企联结机制,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推动落实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和市级、校级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建设以及国家级、自治区级信息化标杆学校建设;实施高等职业院校提质培优,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行“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支持高职院校各项竞赛活动、特殊项目建设、教学资源开发建设等。重点围绕冶金行业、旅游行业、家庭服务行业的急需紧缺职业,开展电工、焊工、旅游、养老护理、育婴、餐厅服务等职业技能培训。以解决企业用工难题、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发展为目标,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支持企业开展“订单式”、“定岗式”培训,充分发挥职业院校主力军作用,通过“企业进校园,上课到车间”的培训模式,提升培训效果。
最后,感谢您对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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