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0892号提案的答复
自治区民建、民盟、工商联:
《关于促进农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乡村振兴的提案(流水号518、435、353并入)》收悉,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基本情况
农牧业高质量发展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事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做精做细。提案提出的建议切实中肯。提案办理过程中,我们主动与委员电话沟通,了解委员的真实想法和意见,告知提案办理进度。同时,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推动落实提案建议。经市政府集体研究,该提案由市农牧局、商务局等8部门分办,形成统一答复意见后反馈提案者。提案提出的加快推进农牧产品一二三产业高效融合、加快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等建议,对于促进我市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我市将在具体工作中充分吸收,推动转化落实。
二、办理结果清单
建议一:加快推进农牧产品一二三产业高效融合,促进农牧产业高质量发展。
当年完成事项:一是注重促进农牧业与农牧产品加工业的融合发展,提高产品加工转化率。坚持以延产业链+提价值链+完善利益链的产业融合发展思路,紧紧围绕“麦菜薯、牛羊乳”六大优势产业,着力强链补链延链,通过多元化开发、多层次利用、多环节增值,推动农牧业与农畜产品加工业融合发展。截至目前,我市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农畜产品加工企业113家,主要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4%,超自治区平均水平,农畜产品加工能力稳固提升;二是促进农牧产业与第三产业的融合发展,提高价值创造和就业吸纳能力。推动各旗县市区推进规模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推动农牧产业与服务产业融合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各类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等涉农社会化服务组织已完成“耕、种、防”服务面积125万亩。丰镇市、集宁区、察右后旗、四子王旗实现兽医社会化服务全域全程覆盖。充分发挥乌兰察布市扶贫产业发展基金撬动作用。我市主要投向全市农牧业产业链及本地农牧业产品,重点发展乌兰察布市特色乳制品以及特色产品,围绕产业链上、中、下游环节进行闭环投资,推动低收入户参与企业经营生产,从而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不断助推我市乡村振兴发展。截至目前,基金认缴金额10亿元,实缴金额5.9亿元,累计投资企业9家,累计投资金额5.9亿元。在基金的引导与支持下,内蒙古兰格格乳业有限公司,通过扶贫车间模式带动当地低收入户增收,户均增收2000元/年;内蒙古阴山优麦食品有限公司、内蒙古民丰种业有限公司、四子王旗景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农牧业企业采用订单收购村集体的农产品的模式,每年为低收入户增收数百元到数千元;三是扎实推进农牧产业与养殖业、物流业、休闲旅游业融合发展。推动种养业与养殖业结合。坚持“种养结合,为养而种,为工而农”发展思路,全方位推进种植业与养殖业融合发展,依托粮改饲、饲草保障基地项目等引导种养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订单收购等方式捆绑式发展。2024年全市种植青贮玉米、饲料燕麦、苜蓿等优质饲草131.9万亩,持续提升饲草保障能力。依托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持续推动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全市农作物秸秆饲料化率达37.8%。推动农牧业与物流业结合。市政府制定了《乌兰察布市加快农村牧区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乌兰察布市农村牧区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细则》,通过乌兰察布京东智能共享云仓仓配一体化解决方案,进一步降低寄递物流成本,促进农产品快捷流通。推动农牧业与休闲旅游业结合。深入挖掘乡村多元价值,成功培育自治区级农文旅融合示范村镇4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3个,打造农业农村部推荐的精品休闲旅游线路1条,有效推动农牧特色产业与休闲旅游业融合发展,互融共促。
建议二:发挥政府与市场分工协同效应,完善农牧产业振兴长效机制。
当年完成事项: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市场引领作用,在投资领域、产业融合发展、带动致富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注重培育先进典型和凸显龙头企业带引作用,做大做强产业链。一是培育龙头企业方面。全市培育市级以上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到96家(国家级5家、自治区级39家)、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36家(自治区级示范联合体14家),通过订单收购、土地租金、股份分红等形式,辐射带动种养殖合作社、家庭农牧场357个,构建从种养到加工再到销售的全产业链条;二是品牌建设方面。“原味乌兰察布”授权企业达到115家,旗下拥有“乌兰察布马铃薯”“乌兰察布燕麦”“乌兰察布冷凉蔬菜”“乌兰察布牛肉”“乌兰察布羊肉”“乌兰察布酸奶”“卓资熏鸡”“丰镇月饼”八大子品牌,除5家种业企业外,产品用标率已达100%,有效整合全市农畜产品品牌资源。在北京、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建成9家品牌体验店、13家冠名店,依托自治区雄安内蒙古优质农畜产品营销中心推动乌兰察布市马铃薯、燕麦、酸奶产品成功进入雄安市场。组织授权企业参加雄安推介会等各类展会4次。初步遴选“原味乌兰察布”农推官55人,品牌发布会初定于2024年9月底在北京举行。
建议三:加快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的金融支持,提升农牧产业科技创新能力。
当年完成事项:一是大力发展县域内比较优势明显的富民产业,培育龙头企业,集聚配套企业,打造一乡镇(苏木)一品、一旗(县)一业格局。一乡镇(苏木)一品方面。各乡镇(苏木)立足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多点开花,大力发展特色农牧产业,如丰镇市聚宝庄镇番茄、察右前旗老圈沟肉牛、察右中旗乌素图镇红胡萝卜等,有效带动当地农牧民融入特色产业链条,稳定增收致富;一旗(县)一业格局方面。聚焦“麦菜薯、牛羊乳”六大产业,我市各旗县市区全面发挥突出优势,集中力量培育壮大主导产业。集宁区大力发展乳产业(酸奶)及设施蔬菜产业,丰镇市发展月饼产业、设施果蔬及肉牛产业,察右前旗发展肉牛、马铃薯及设施果蔬产业,察右中旗发展燕麦(杂粮)、蔬菜产业,察右后旗发展乳产业(特色奶制品)、肉牛产业,四子王旗发展肉羊、马铃薯产业,卓资县发展熏鸡、蔬菜产业,凉城县发展杂粮和乳产业,兴和县发展肉羊、杂粮产业,商都发展马铃薯和蔬菜产业、化德县发展肉羊和蔬菜产业。同时,我市相关旗县积极培育区域公共品牌10个,分别是丰镇市“塞外丰川”、察右前旗“前旗优鲜”、察右中旗“辉腾良谷”、察右后旗“察右后旗火选”、四子王旗“天梦草原”、卓资县“卓资山珍”、凉城县“凉城旱粮”、兴和县“兴农和牧”、商都县“察汗淖尔”和化德县“塞北汉丰”,共授权97家企业使用;开展资金、技术指导服务方面。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项目资金,用于支持我市“麦菜薯 牛羊乳”等重点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2024年争取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资金1100万元,支持丰镇市、凉城县谷子精深加工;争取农业产业强镇项目资金300万元,支持察右前旗肉牛产业发展。全市支农支小再贷款余额9.09亿元,今年累计投放支农支小再贷款5.62亿元,为2460户农牧户及普惠小微经营主体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紧盯春耕春播、动物疫病防控、接羔保育等重点环节,全方位、全过程开展科技培训和科技服务。以重点产业发展典型示范片(点)为重点,抽调市县两级专业技术人员300余人,组建11支农牧业科技服务队,走村入户开展“保姆式”服务指导,累计服务农牧民1.1万余人次;以农牧业科技特派员为切入点、突破口,对县、乡农技推广人员和农牧民进行知识更新培训和农牧业实用技术培训。截至目前,通过集中培训、线上培训、现场指导等方式,累计组织开展各类农技培训150余期,培训对象7800余人次;推动农牧业与旅游、研学科普、现代民宿等产业融合发展方面。我市已策划推出以“乌兰察布市农林科学研究所、丰镇市绿康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内蒙古兰格格乳业有限公司”等为代表的农牧业研究基地、种植基地、加工基地研学游路线两条;印发《乌兰察布市民宿服务要求与基本评价》《乌兰察布市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奖励扶持办法(试行)》,将民宿创建列入奖补对象,盘活利用乡村闲置民房发展民宿产业。建成民宿项目168个,形成规模化民宿产业集群项目20个,成功创建国家甲级旅游民宿1家、丙级旅游民宿17家,成为助力乡村振兴的新引擎;持续推动发展黄花沟景区、火山草原景区、药王谷旅游景区、苏木山景区、察尔湖景区、林胡古塞景区、红石崖国家生态公园、明星沟旅游区、察右后旗温泉康养小镇、二龙什台国家森林公园10个康养基地。今年5月,苏木山旅游区获评为2024年自治区级康养旅游示范基地;持续提升乌兰察布市示范老年康养院(乌兰美养老服务中心)、商都县医养院、化德县莲德医养3个医康养项目综合服务能力,现乌兰美开设乌兰察布康养中心观逸堂,入住率达100%,商都县医养院、化德县莲德医养入住率取得新提升;积极推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方面。目前我市创建成1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察右前旗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察右前旗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于2020年4月,获批创建,总投资24.2亿元。2022年1月成功通过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考核,被认定为第四批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园以马铃薯、果蔬特色产业为主导,构建“一核两翼三园八区”的产业发展格局,引育薯都凯达、宏福农业、四维生态等10余家龙头企业,形成薯、菜等优势特色产业链,建成70万吨亚洲最大的马铃薯精深加工园区、30万平米全国单体规模最大的宏福智能温室。2023年底,产业园总产值达到32.15亿元,其中主导产业产值19.2亿元,占总产值比重为60%;园区内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26万元,较全旗平均水平高30.4%。
二是加快农牧业科技创新步伐,加强金融支持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撑作用。农业保险保障方面。印发《乌兰察布市价格指数保险试点工作方案》,支持我市特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开办特色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试点,市县两级对特色价格保险试点工作给予扶持,有效稳定种植户收入预期,分散市场价格波动风险,进一步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增强农户抵御风险能力。持续加大农业保险、奶业振兴和种业振兴等配套资金投入力度,截至目前,共配套2000万元,督促各旗县市区加大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占比,全面助推农牧业高质量发展;信贷支持方面。印发《2024年全市金融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政银企对接工作指引》,围绕肉牛养殖、奶业振兴、马铃薯精深加工等方面,梳理农牧领域融资需求,引导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信贷支持,今年上半年,完成投放82.58亿元,涉农贷款余额441.75亿元;金融服务方面。坚持以强化金融服务为着力点,以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联合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金融机构走访调研内蒙古赛诺种羊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民丰种业有限公司、内蒙古兰格格乳业有限公司等重点农牧业龙头企业,推动赛诺种羊、民丰种业成功在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天骏板”挂牌,目前我市已有5家农牧企业纳入自治区拟上市企业后备库。引导银行机构增强服务意识,创新金融产品,推行精准服务,激发产业发展活力。农业银行乌兰察布分行大力推广“惠农e贷”,已累计投放3.9万笔、33.86亿元,贷款余额35.65亿元;建设银行乌兰察布分行推出“裕农快贷”,今年累计授信1693户,金额3.78亿元;察右前旗农商行创新普惠金融服务“三农”模式,联合市汇元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农业加工企业定制仓储质押融资方案,发放存货质押贷款3680万元。
三是培育电子商务主体,规范引导直播带货发展。电商服务体系方面。各示范县共建成11个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具备电商技能培训、政策解读、网店建设等11项综合服务功能。中心充分发挥“指挥中枢”作用,统筹各功能板块和乡镇、村服务站点,丰富经营内容。帮扶电商服务站开通美团优选,组织网络直播大赛,增强站点人员电商从业技能,提升站点和公共服务中心的持续运营能力,促进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镇村电商服务站点方面。围绕各旗县市区内外交通、人口密度、产业支撑等基础性建设要素,全市已建成镇村级服务网点585个。所建设站点依托原有邮政、便民连锁超市等资源,均具备为村民提供代购代销、快递收发、费用缴存、信息咨询等便民服务;仓储物流方面。全市建成县级快递物流分拨中心11个,各旗县市区物流配送中心配置收货区、仓储区、拣选区、发货区等功能区域。快递物流覆盖全市93个乡镇、1067个行政村,物流配送时效显著提升,县到村配送时间为48小时;农村电商培训方面。各旗县市区均根据当地情况,构建“人才培训+实践锻炼+就业辅导+创业孵化”的新型电商人才培养体系。截至目前,累计培训44072人次,带动就业9879人;电商销售方面。电商直播销售商品主要包括马铃薯、燕麦、冷凉蔬菜、牛羊肉及杂粮杂豆等农特产品,以及牛奶乳品、休闲食品、粮油调味等加工食品。今年上半年,我市电商直播零售额7亿元,零售量3531.4万件。
建议四:推动完善小农牧利益分享机制,推动农牧民收入增长,提升小农牧生产户与大市场的有效结合。
当年完成事项:一是建立健全小农牧利益分享机制。规模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方面。全市土地流转规模稳定在550万亩左右,自治区下达我市的40个新增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站点)已基本建成,正在组织市县两级农牧部门联合审验挂牌;全市各类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等涉农组织已完成“耕、种、防”服务面积125万亩,15个“统种(养)共富”试点任务已全部落实到村,正在通过集体经济组织统筹管理推动实现集约化、规模化种养;庭院经济发展方面。印发《乌兰察布市乡村庭院经济增收行动方案》,统筹使用各级财政衔接资金、京蒙协作资金、定点帮扶资金、中央财政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等现有资金,结合扶持嘎查村发展新型农村牧区集体经济政策,支持发展庭院经济。积极落实自治区乡村庭院经济“百乡千村万院”行动,按照示范带动、梯次培育的发展思路,优先在创建的乡村振兴示范县、示范镇、示范村,选择庭院基础好、农牧户积极性高的嘎查村打造示范典型。2024年确定察右前旗黄旗海镇、察右后旗乌兰哈达苏木、四子王旗库伦图镇3个乡镇、24个村(每个乡镇选择8个嘎查村)打造示范典型,通过以点带面,加快推进全市庭院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建立和完善多元利益联结机制。建立常态化融资需求报送机制。今年以来,为做好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我市建立常态化融资需求报送机制。目前收集各类企业融资需求258家、158.7亿元,其中农牧业企业需求66家,16.3亿元,及时推动金融机构对接;搭建政金企融资对接平台。今年以来,我市先后召开“汇聚金融力量 赋能民企发展”政银企对接会、“汇聚金融力量,办好两件大事”政金企对接会分会场会议,为包括农牧业企业在内的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推动金融机构与企业有效联动、共同发展;积极推广“金融副村长”服务模式。在全市范围推广“金融副村长”,开展为农牧民普及金融知识,宣传金融政策,对接金融机构等具体工作,帮助农牧户了解金融、相信金融、用好金融,打通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最后一公里”;持续巩固农牧企利益联结。深入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农户”的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模式,全市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达到36个,利益联结比例稳定在86%;引导推动各旗县市区发展农牧业适度规模经营,土地流转面积稳定在550万亩以上,约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46%;全市依法登记的农牧民合作社4946个,认定家庭农牧场3361家,包括各级各类示范合作社396个(国家级35个、自治区级78个)、示范家庭农牧场196个,社会化服务组织超900个,年服务能力超200万亩。全市完成燕麦等杂粮杂豆订单生产面积10万亩;马铃薯加工薯订单面积12.8万亩。
三是支持本土人才、优秀大学生返乡创业,农牧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促进农牧民转移就业。借助京蒙劳务协作机制,紧紧抓住京蒙帮扶协作北京市生产加工企业在我市投资建厂机遇,吸纳带动当地和周边农村牧区劳动力就业,实现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开展“春风行动”“京蒙劳务协作”“就业援助月”等大型线上线下专场招聘会等活动,有效提高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组织化和县域农牧民市民化程度。截至目前,我市农牧民转移就业43.5万人次,其中转移6个月以上39.17万人次;扶持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引导返乡农牧民工、入乡留乡人员等创业人员创办家庭农牧场、农牧民合作社、农牧产品加工、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意农牧业等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带动更多农村牧区劳动力就业。截至目前,为自主创业农牧民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72万元,带动就业24人;加强农牧民技能培训。印发《乌兰察布市农牧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方案》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监管,构建良好的职业技能培训环境,提升培训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开展农牧民技能培训2271人次。获评国家级人才培养载体2个,自治区级人才培养载体11个。持续加大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载体建设,认定49个技能大师工作室和1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给予技能培训政策扶持,发挥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在技能人才培养、带徒传技、技能推广等方面的作用;持续拓宽就业渠道。充分发挥各地零工市场的积极作用,引导农牧民、脱贫人口利用农闲时间段,通过灵活就业增加收入。截至目前,脱贫人口务工就业4.9万人,完成年度目标的106%,超预期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建议五:编制好村庄发展规划,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基础
(一)当年完成事项
推动公共服务资源覆盖农村。重点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质工程、农村养老服务扩面工程、机构养老服务升级工程、养老服务综合保障强基工程等“四项工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开展高品质养老机构培育,市乌兰美养老服务中心和集宁区博慈老年养生公寓已分别被评为5级和4级养老机构;完善依托“蒙速办”和内蒙古医保信息平台,开展医保经办业务线上办理,推进农村卫生室服务点建设。居民参保缴费、医疗费报销、生育津贴领取等业务均已实现线上办理。
(二)当年推动工作
编制村庄发展规划。今年以来,我市组织开展苏木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和村庄规划编制成果“一张图”系统入库工作,召开工作推进会,组织专家开展抽检,及时修改完善。在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我市充分考虑村庄形态,坚持尊重自然地理格局、风土人情、历史风貌原则,以突出地域特色为重点,严格控制历史文化保护控制线和灾害风险控制线,科学合理产业布局,因地制宜开展规划编制,积极推动农牧产品一二三产业空间高效融合。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审批苏木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85个,编制村庄规划1034个,其中已数据入库545个。待全市村庄规划全部入库后,严格落实苏木乡镇和村庄规划管控要求,充分发挥规划引领发展作用,不断加强对规划实施管理,切实保障规划落地实施,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建议六:扎实开展乡村建设行动
当年完成事项:一是乡村建设方面。我市印发《乌兰察布市2024年乡村建设任务清单》《乌兰察布市2024年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细化市直各相关部门和各旗县市区工作责任。以村为单位开展嘎查村乡村建设相关信息采集,精准掌握乡村建设任务需求和工程量,为各地、各部门补短板、补弱项和推进后续工作提供数据支撑;二是“三资”管理方面。持续巩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依托农业农村部全国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平台,将全市农村集体资产在完成资产清查后全部纳入平台管理,按年度逐级开展申报、录入、审核、监管,有效增强了农村集体“三资”日常监管成效。
建议七:挖掘本土民俗,保护传统手工艺,发扬乡俗文化
当年完成事项:一是打造我市自治区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非遗工坊。目前丰镇月饼制作技艺、熏鸡制作技艺、风干鸡制作技艺、鸿茅药酒配制技艺4家已被自治区文旅厅批复为自治区级非遗工坊。组织申报纳尔松酒酿造技艺、鸿茅药酒配制技艺、卓资山熏鸡制作技艺、风干鸡制作技艺为自治区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待自治区文旅厅批复;二是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级、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2024年度争取国家级、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资金93万元、52.2万元。同时,正在积极争取市级非遗专项经费79.9万元,落实市级非遗传承人的传习补助;三是大力发展“卓资熏鸡”非遗品牌。“卓资熏鸡”凭借“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的头衔,建立熏鸡产业园、卓资县熏鸡博物馆,举办6届熏鸡美食文化旅游节,有效宣传卓资山熏鸡制作技艺非遗项目。目前较为知名的卓资山熏鸡品牌有30多家,销售门店100余家。每年销售400余万只,产值近3亿元;四是加强基础文化设施建设。我市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强化保障能力。现已建成公共图书馆12个、文化馆12个、美术馆9个,社区文化服务中心221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114个、综合文化服务中心1321个、小广场753个、小舞台248个、文化示范户(大院)27个。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全部免费开放,实现共建共享。
建议八:充分发挥村“两委”作用
当年完成事项:一是进一步完善选拔任用、表彰激励机制。待遇保障方面。每两年在全市范围内评选命名一批“乡村振兴担当作为好支书”,获评对象在岗期间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待遇”(比照事业单位十级职员待遇),实行动态管理。嘎查村党组织书记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优先提拔使用、晋升职级、评优评先,评选当年奖励所在嘎查村党组织1万元;其他嘎查村党组织书记,评选当年奖励个人1万元;工作支持方面。被评为“乡村振兴担当作为好支书”所在嘎查村,有关部门在政策扶持、项目选定、资金使用上予以倾斜;在选拔苏木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考录苏木乡镇公务员、招聘苏木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政治激励方面。建立健全谈心谈话、心理疏导、帮扶救助等制度,关心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心理、身体、工作和个人生活状况,加强组织关怀。将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1名嘎查村党组织书记推选为全国人大代表、2名推选为全区人大代表、4名推选为全区党代表,激励他们积极参政议政、为民发声。
二是加大从优秀村“两委”干部中定向招录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的工作力度。面向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定向选拔苏木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围绕增强苏木乡镇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全面贯彻苏木乡镇领导班子配备政策规定,参照苏木乡镇换届做法,着力推动苏木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到嘎查村任职过的选调生、第一书记、驻嘎查村工作队员“五方面人员”进班子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选拔实绩突出的嘎查村党组织书记担任苏木乡镇副职13人;面向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定向考录苏木乡镇公务员。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逐步加大从嘎查村党组织书记中招录公务员工作力度。根据自治区公务员考录计划、旗县市区空编情况和工作需要,由各地安排设置一定数量的苏木乡镇公务员岗位,对符合条件的嘎查村党组织书记,进行定向考录苏木乡镇公务员。现已累计面向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定向招录苏木乡镇公务员17名;面向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苏木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按照《乌兰察布市旗县市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优秀嘎查村干部、社区工作者暂行办法》要求,各旗县市区根据空编情况和工作需要,实施“专编专用”“乡编村用”,使用苏木乡镇事业编制对现任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开展专项招聘,不断健全工作长效机制。2023年以来,从嘎查村“两委”中招录15名事业人员。
三是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年轻干部及知识青年回村任职。待遇保障方面。健全稳定的待遇保障机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落实好现任嘎查村“两委”成员基本报酬,正常离任嘎查村“两委”正职生活补贴、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到村任职有关待遇,嘎查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和党组织活动经费。2023年,自治区对全区现职嘎查村“两委”干部基本报酬进行了提标,以2022年全区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641元)为基数进行核算,嘎查村党组织书记(非“一肩挑”)基本报酬为2022年度全区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39282元/年);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嘎查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的基本报酬为书记的1.5倍(58923元/年);嘎查村民委员会主任(非“一肩挑”)的基本报酬为书记的95%(37318元/年);嘎查村其他“两委”成员的基本报酬为书记的80%(31426元/年)。嘎查村办公经费达到每年8万元,全面落实正常离任嘎查村“两委”正职生活补贴和换届“退正进副”“两委”正职报酬待遇,充分调动乡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引才育才方面。实施引才育才“四乡”行动,推动旗县市区引导大学毕业生到乡、能人回乡、农民工返乡、企业家入乡。建立健全嘎查村干部结对联系本土优秀人才制度,建立人员信息台账,完成县乡村的“信息库、花名册、管理簿”三级登记造册,动态培育嘎查村级后备干部3455人,村均2.7人。加大在青年农牧民特别是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发展党员力度,优先为农村牧区保障发展党员指标730个,占41.2%。通过后备人才的跟踪培养,进一步缓解了引才、留才难的问题,确保了嘎查村党组织后继有人;用人导向方面。建立人才城乡之间双向流动机制,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到村任职,列为本单位重点培养对象,任职期间表现优秀、业绩突出,被评为“担当作为好支书”的,只要符合相关要求,可以本着从简快办、特事特办、应办尽办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在办理职称评聘、提拔任用、职级晋升等事项给予倾斜;政策扶持方面。指导各地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吸引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致富带头人等回村任职,作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进行培养,全市已招聘180名“头雁工程”后备人员回村工作,参与村级事务、强化工作历练。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返乡创业人员在创办企业、合作社、经济组织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在住房、医疗、社保、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方面享受政策优惠。
四是健全完善运行管理机制,增强班子成员思想政治素质。思想淬炼方面。制定《全市实施“乡村振兴主题培训”计划》,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引导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今年以来,市本级举办党员培训班3期,覆盖党员2473名;旗县市区举办各类线上线下培训班18期,覆盖党员1.7万余名,基层党委举办培训班223期,覆盖党员8.1万余名。开展“书记讲给书记听”宣讲培训会,对全市嘎查村书记进行全覆盖宣讲;实践锻炼方面。结合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根据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将“两件大事”等中心任务进行分解,按照任务量化到村,责任细化到人,有针对性地给每个嘎查村安排一定的任务,并在公开栏进行公示,不断提升贯彻落实、解决问题、发动群众能力;技能训练方面。强化与职业学院,农牧业科研单位(农业大学)的交流协作,定期开展线上线下培训,将课堂延伸到乡村。截至目前,已完成对11个旗县市区88个乡镇1208名嘎查村党组织书记进行了线下技能培训,对部分年龄较小、学历较高、接受能力较强的嘎查村党组织书记进行了线上培训,并颁发技能鉴定证书。
建议九:发展集体经济,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当年完成事项:一是集体经济方面。依托中央、自治区扶持发展新型农村牧区集体经济项目,大力推进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规模,带动农牧民增收。2024年全市114个村集体参与项目建设,其中中央项目47个,自治区项目67个,总投资1.425亿元;二是高标准农田方面。2024年全市8个旗县市区实施高标准农田共计13.05万亩,涉及高效节水面积11.18万亩、旱作农田面积1.87万亩。截至目前,田块整治、土壤改良、水泵安装、井房工程、灌溉首部系统、输电线路、田间道路等主体工程已全部完工,项目区春耕春播顺利完成,全市总体工程折算进度95.61%,拟于近期全部完工(自治区要求11月底完工),7月份工程折算进度及资金支付率均居全区第一;三是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方面。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业用水价格管理的通知》,健全农业用水价格管理体系,规范农业节约用水秩序;同时,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四项机制,各旗县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结合实际制定水量分配方案,将农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逐级分配,将灌溉用水量合理分配到村、井、用水户,全面执行计量收费、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四是工业取水方面。严格按照水资源管理有关规定,在工业取水方面,严把新上项目准入关,新建、改建、扩建火力发电、钢铁、纺织、造纸、石化和化工等高耗水工业项目严禁取用地下水;已建高耗水工业项目使用地下水的,采取节水措施逐步减少地下水开采量(有条件的,将地下水水源替换为非常规水源或者地表水水源)。同时,我市工信部门对高用水行业进行节水改造,全面提升相关企业用水效率。目前全市已建成市级节水型企业24家,包含自治区级1家,2024年推动全市10家企业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五是生活用水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方面。下发《关于农村牧区集中供水工程安装计量设施的通知》,明确年内重点任务,到2025年底全面实现集中供水“一户一表”计量收费全覆盖的目标。加强农村生活供水设施以及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推广使用生活节水器具,建立健全管护机制,明确管理主体,不断增强节约用水意识和供水保障能力。每年3月22日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介绍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和媒体报道等方式向市民群众宣传节约用水,扎实开展“六进”活动,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节水意识、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营造节水爱水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我市农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关注,希望您能继续支持我市各项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