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普法面对面,服务你我他。观众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收看本期节目。2024年9月1日,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实施《退役军人安置条例》。进一步配套细化退役军人移交安置政策法规、提升退役军人移交安置法治化水平。今天节目邀请到乌兰察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科主任张军锋,为大家详细解读这部条例。张主任,您好!
嘉 宾:主持人好,观众朋友们大家好!
主持人:首先来为我们简单介绍一下这部条例吧。
嘉 宾:好的。《条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制定。分总则、退役军官安置方式、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安置方式、移交接收、家属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扶持、待遇保障、社会保险、法律责任、附则11章93条。
主持人:《条例》所称退役军人包括哪些呢?分别都有哪些安置方式?
嘉 宾:本条例所称退役军人,是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安置方式分为:退役军官安置方式、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安置方式,军官退出现役,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作退休、转业或者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有规定情形的,作复员安置。军士和义务兵退出现役,符合规定条件的,作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与供养。
主持人:退役军士和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符合哪些条件,由安置地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嘉 宾:《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1.军士服现役满12年的;2.服现役期间个人获得勋章、荣誉称号的;3.服现役期间个人荣获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的;4.服现役期间个人获得一级表彰的;5.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6.是烈士子女的。符合逐月领取退役金条件的军士,本人自愿放弃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可以选择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中级以上军士,本人自愿放弃以退休方式安置的,可以选择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
主持人:安排到事业单位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工作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嘉 宾:需要,《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的安置岗位需要签订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与其签订不少于3年的中长期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其中,企业接收军龄10年以上的退役军士的,应当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主持人:退役义务兵、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方式安置的退役军士符合哪些条件可以易地安置?
嘉 宾:《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1.服现役期间父母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任何一方现户口所在地安置;2.退役军士已婚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安置;3.退役军士的配偶为现役军人且符合随军规定的,可以在配偶部队驻地安置;双方同时退役的,可以在配偶的安置地安置;4.因其他特殊情况,由军队旅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易地安置。退役军士按照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在国务院确定的中等以上城市安置的,应当结婚满2年。
主持人:退役军人符合哪些条件可以选择安置地?
嘉 宾:《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退役军人服现役期间个人获得勋章、荣誉称号的,荣立一等战功或者获得一级表彰的,可以在全国范围内选择安置地。其中,退役军人选择在国务院确定的超大城市安置的,不受本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的限制。退役军人服现役期间个人荣立二等战功或者一等功的,获得二级表彰并经批准享受相关待遇的,在西藏、新疆、军队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军队确定的二类以上岛屿或者飞行、舰艇、涉核等特殊岗位服现役累计满15年的,可以在符合安置条件的省级行政区域内选择安置地。退役军人在西藏、新疆、军队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军队确定的二类以上岛屿或者飞行、舰艇、涉核等特殊岗位服现役累计满10年的,可以在符合安置条件的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内选择安置地。
主持人:退役军人服现役年限能否计算为工龄?
嘉 宾: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退役军人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退役后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享受国家和所在单位规定的与工龄有关的相应待遇。其中,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的服现役年限以及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工龄。
主持人:军人退出现役后社会保险如何办理?享受哪些社会保险待遇、能否合并?
嘉 宾:《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军人退出现役时,军队按照规定转移军人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办理相应的转移接续手续。退役军人依法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退役军人服现役年限与入伍前、退役后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年限依法合并计算。
主持人:非常感谢张军锋的详细解读,让我们对这部《条例》有了更全面地了解,也感受到国家尊崇军人、善待退役军人的鲜明导向与深厚温度。本期《普法面对面》到这里就结束了,感谢您的收看,我们下期再见!
嘉宾:谢谢大家,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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