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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8-18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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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6000116944316/2025-00025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财政
发文机关: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08-15
文号: 乌政办发〔2025〕28号 是否有效: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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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5年8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8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25〕22号)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统筹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更好发挥金融在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支撑作用,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强化科技企业政策支持。指导金融机构用好用足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加大重点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的支持力度,满足初创期、成长期科技型中小企业首贷融资需求,持续扩大科技贷款规模。(责任部门:人民银行乌兰察布市分行、市科技局、工信局、交通运输局、农牧局,各金融机构)

(二)推动科技金融高效对接。常态化梳理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科技型企业清单,建立金融支持科技型企业“白名单”,为金融机构精准识别和管控业务风险提供参考依据,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推动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高效、高频对接。(责任部门:人民银行乌兰察布市分行、乌兰察布金融监管分局、市财政局、科技局、工信局,各金融机构)

(三)优化科技信贷服务模式。鼓励金融机构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优化科技金融业务流程,针对科技型企业特点开展特色服务。支持金融机构完善适应科技型企业特点的产品服务、风险管理体系,优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绩效考核、尽职免责等政策安排。积极创新推广“科技人才贷”、“企业创新积分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供应链融资等业务,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责任部门:人民银行乌兰察布市分行、乌兰察布金融监管分局、市财政局、科技局、工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金融机构)

(四)加强科创企业上市培育。深入实施企业上市挂牌“天骏计划”,筛选高新技术、专精特新等领域优质企业充实上市后备资源库,加强后备培育服务,推动金融机构为上市挂牌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助力成熟期企业跃升。(责任部门:市财政局、人民银行乌兰察布市分行、乌兰察布金融监管分局、科技局、工信局,各金融机构)

二、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为绿色低碳发展提供金融源泉

(一)推动绿色信贷政策落实。推动金融机构充分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等政策性金融工具,围绕节能降碳、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等方面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供优质金融服务,扩大绿色信贷规模。(责任部门:人民银行乌兰察布市分行、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各金融机构)

(二)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服务。推动金融机构不断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提升服务绿色产业发展能力,探索开展碳排放权、用水权、林业碳汇收益权等资源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业务,加大对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三北”工程攻坚战等重大生态工程的信贷支持。(责任部门:人民银行乌兰察布市分行、乌兰察布金融监管分局、市财政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林草局,各金融机构)

(三)支持传统产业绿色转型。推动金融机构围绕铁合金等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发展,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出台差异化信贷政策,加大对传统产业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绿色转型发展等方面的中长期信贷支持,为传统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长期稳定资金保障。稳步推进煤电行业转型金融标准试用,建立煤电转型融资项目库,推动银企有效对接,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传统行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责任部门:人民银行乌兰察布市分行、乌兰察布金融监管分局、市财政局、发改委、工信局,各金融机构)

(四)实施好“节水贷”融资服务。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开展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等质押融资业务,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供水管网改造、非常规水开发利用、节水设施和节水服务项目提供融资支持,推动“节水贷”融资增量扩面。(责任部门:人民银行乌兰察布市分行、乌兰察布金融监管分局、市财政局、水利局,各金融机构)

三、做好普惠金融大文章,为壮大民营经济提供金融活水

(一)提升民营企业服务能力。发挥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作用,持续推进“一链一策一批”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行动,提升金融服务精准性。积极推广应用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落实好优质企业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加大跨境人民币便利化服务供给。推动金融机构完善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建设,落实尽职免责制度,扩大小微企业首贷、信用贷规模。加大创业担保、助学贷款工作力度,推动就业促进行动走实走深。(责任部门:乌兰察布金融监管分局、人民银行乌兰察布市分行、市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金融机构)

(二)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引导金融机构用好用足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推动银行机构扩大涉农、小微、民营企业低成本资金信贷投放。积极推广“信易贷”平台,用好自治区民营中小微企业信用融资风险担保资金。落实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缓解小微企业资金周转难。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完善风险分担机制,加强银担合作,推广“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拓展融资担保覆盖面。(责任部门:人民银行乌兰察布市分行、市发改委、财政局、乌兰察布金融监管分局,各金融机构)

(三)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支持。围绕我市农牧业产业布局及发展实际,强化对马铃薯、奶业振兴、种业振兴、春耕备耕、高标准农田、设施农业等金融服务,推动金融机构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和特点,开发“随借随还”和线上信贷产品,合理设置贷款期限。积极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机具、活畜、养殖圈舍等抵质押贷款,拓宽融资渠道。发挥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精准帮扶作用,加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金融资源投入,做好乡村产业发展、文化繁荣、生态保护、城乡融合等领域的金融保障。(责任部门:人民银行乌兰察布市分行、乌兰察布金融监管分局、市财政局、农牧局,各金融机构)

(四)扩大消费领域金融供给。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丰富扩大消费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加大对符合条件的消费行业经营主体首贷、续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支持力度,满足消费领域多样化金融需求。推动金融机构做好消费品以旧换新金融服务,加大对汽车、家电、家装厨卫以旧换新及生活必需品保供相关企业信贷支持力度。(责任部门:人民银行乌兰察布市分行、乌兰察布金融监管分局、市财政局、商务局,各金融机构)

四、做好养老金融大文章,为养老事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一)支持养老产业发展。推动金融机构制定专业化养老金融服务方案,开发符合各类经营主体特点和发展需求的金融产品,为养老机构、医疗机构、银发经济经营主体提供精准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抢抓服务消费和养老再贷款实施窗口期,多渠道、多元化加大对养老产业融资支持力度。(责任部门:人民银行乌兰察布市分行、乌兰察布金融监管分局、市民政局、卫健委,各金融机构)

(二)优化适老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发推广适老、友好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发展具有养老属性的储蓄、理财、保险等产品,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金融需求。完善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发展养老保险二、三支柱,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持续提升支付服务适老化水平,优化银行网点账户业务办理流程,畅通老年人的支付服务渠道。(责任部门:人民银行乌兰察布市分行、乌兰察布金融监管分局、市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金融机构)

(三)强化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广泛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知识宣传,增强老年人风险防范意识,守护个人财产安全。畅通老年人消费投诉渠道,妥善处理老年金融消费者投诉。(责任部门:人民银行乌兰察布市分行、乌兰察布金融监管分局、市财政局、民政局,各金融机构)

五、做好数字金融大文章,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支持

(一)支持数字产业加快发展。围绕大数据产业发展战略,强化对数据中心等数字产业金融服务。围绕农牧业数字化转型,支持发展农村电商、创意农业、观光农业等新业态。围绕服务业数字化转型,支持教育、医疗康养、文化旅游、电子商务等服务领域开展数字技术融合应用。(责任部门:人民银行乌兰察布市分行、乌兰察布金融监管分局、市大数据管理局、农牧局、商务局,各金融机构)

(二)推进数字化转型。鼓励金融机构不断加大金融科技投入,加强组织人员保障,有序推进数字化转型,构建商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四流合一”的数字金融服务体系。加快网点智慧升级、迭代优化线上渠道及业务流程,提升金融服务的效率和便捷性,降低金融交易成本,改善用户体验。(责任部门:人民银行乌兰察布市分行、乌兰察布金融监管分局,各金融机构)

(三)提升金融监管数字化水平。积极开展金融监管流程数字化再造,将数字金融新产品、新业务、新模式依法依规全部纳入监管,增强关键监管活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推动金融机构结合数字金融业务模式和特点,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责任部门:人民银行乌兰察布市分行、乌兰察布金融监管分局,各金融机构)

六、加强组织协调,为政策推进落实提供有力保障

(一)强化协同配合。各责任部门要坚持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加强政策协同、信息共享和业务联动。各金融管理部门要健全金融风险早期纠正机制,严防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各银行机构要明确“一把手”负责制,完善内部推进机制和风险管理制度,聚焦自身定位和发展重点,提供专业化、精细化服务。各保险机构要加强重点领域保险保障和投融资支持。

(二)强化跟踪问效。人民银行乌兰察布市分行要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定期调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相关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提升政策执行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三)强化经验推广。各有关部门、金融机构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积极推广金融支持办好两件大事、推进“六个工程”、开展“六个行动”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做法,强化政策宣传,营造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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