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仲裁委员会:
你委《关于乌兰察布仲裁委员会换届的请示》(乌仲请示〔2025〕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乌兰察布仲裁委员会按照《乌兰察布仲裁委员会换届工作方案》程序开展换届工作。
二、同意第二届乌兰察布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
三、收到此批复后,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和《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8〕76号)以及自治区司法厅关于仲裁委员会换届相关要求及时开展换届工作。
专此批复。
附件:第二届乌兰察布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2025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 件
第二届乌兰察布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名誉主任:柴 悦 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主 任:李 献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 主 任:陈世宇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建平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市人大二级巡视员
崔建海 市工商联(乌兰察布总商会)副主席
王廷华 内蒙古自治区仲裁协会理事、乌兰察布仲裁委员会专职副主任(驻会)
委 员:吴振平 内蒙古自治区仲裁协会理事长、北京金励律师事务所主任、教授
张闻昊 内蒙古自治区仲裁协会理事、内蒙古宏儒律师事务所律师
宗那生 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会长、内蒙古秀友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兼主任
高 峰 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副会长、乌兰察布市律师协会会长、内蒙古秤元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海云 内蒙古自治区公证协会常务理事兼业务委员会主任、乌兰察布市公证协会会长、乌兰察布市公证处主任
张 枫 内蒙古其格其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 兵 乌兰察布市银行业协会秘书长、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
张晓玲 集宁师范学院副教授、内蒙古惠久律师事务所律师
吴海明 蒙古国内蒙古总商会会长
应洪巨 温州乌兰察布商会会长
郝燕水 乌兰察布市工商联副主席、乌兰察布市政协委员、晋商联合会执行会长、内蒙古北辰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秘 书 长:王廷华 乌兰察布仲裁委员会秘书长(驻会)
副秘书长:李瑞仙 乌兰察布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乌兰察布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仲裁委员会保障服务中心、乌兰察布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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