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为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扎实推进全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根据自治区民政厅等12部门联合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将“老年人助餐服务”服务项目纳入我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2022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乌兰察布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乌政办发〔2022〕61号),向社会公布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服务项目共22项。根据自治区民政厅等12部门联合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现将“老年人助餐服务”服务项目纳入我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更新后的全部服务项目达到23项,形成《乌兰察布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4版)》(附件)。
各旗县市区要根据市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和当地实际,及时更新调整本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并向社会公布。要将保障基本养老服务作为改善民生的重点任务,按照职责分工,细化配套措施,强化投入保障,确保清单项目落实到位,不断提高基本养老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切实增进老年人福祉。
附件:乌兰察布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4版)
2024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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