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土地综合整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深化土地综合整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市自然资源局结合全市土地资源现状和开发利用实际,研究起草了我市《关于深化土地综合整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征求了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和12个市直相关部门的意见。7月5日,弓箭副市长组织专题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和要求。修改完善后,形成本次会议审议稿。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工作措施、保障措施四部分,核心内容是“主要任务”中提出的摸清土地资源底数,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加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城镇存量用地,提升园区用地效率,转变土地出让方式,强化土地价格调控,规范国有建设用地储备等8个方面重点措施,并明确了具体职责分工、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
一是加强补充耕地库建设和管护。《方案》明确,由市政府投资新建的补充耕地库,奖励项目所在旗县(市、区)30%的补充耕地指标。同时,鼓励旗县(市、区)投资新建补充耕地库,市本级提留统筹30%补充耕地指标,用于保障自治区和市级重大项目建设,并将相应收益返还被统筹旗县(市、区)。“十四五”期间,全市完成2万亩补充耕地库建设任务,其中2022年完成0.5万亩。
二是大力开展增减挂钩拆旧复垦。《方案》明确,“十四五”期间,全市完成0.536万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任务,其中2022年完成0.2176万亩。增减挂钩跨省交易收益的5%、省内交易收益的8%按年度分配项目所属乡镇使用,用于拆旧复垦项目后期管护及支持乡村振兴。
三是分类消化处置批而未供、闲置土地。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依法收缴土地闲置费或收回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十四五”期间,全市力争消化批而未供土地5.26万亩,处置闲置土地1.08万亩。其中,2022年力争消化批而未供土地1.54万亩,处置闲置土地0.22万亩。
三、需要说明的几个主要问题
《实施方案》结合自治区相关政策和自治区实际,针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重点突破,确保各项任务“有目标、有路径、有效果,可操作”。
(一)突出国土空间规划刚性约束,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方案》提出通过科学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明确国土空间开发利用底线,锁定城镇开发建设空间,控制城镇无序蔓延。推进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盘活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形成向“土地存量”要“发展增量”的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模式。同时,通过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为统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强化规划实施监督提供依据和支撑。
(二)创新占补平衡和增减挂钩工作,促进资源资本化。《实施方案》明确2022-2023年度全市新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20000亩,新增增减挂钩指标12000亩。通过强化市土地储备中心,拓展占补平衡指标和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市级统筹和跨省交易工作,显化土地资产价值。
(三)盘活城镇存量用地,改变土地粗放利用局面。《实施方案》明确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大起底、大整顿行动,力争“十四五”期间盘活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63400亩,其中2022年盘活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12000亩。2022年底前完成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平台建设,健全和完善交易规则,从根本上解决交易门槛过高、流转不畅问题,推进低效用地再利用,促进土地资源合理配置。
(四)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增加土地资源收益。一是创新园区用地模式,实现区域评估成果互认共享和“标准地”出让,建立健全低效劣质项目用地腾退制度,促进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升园区产出效益。二是转变土地出让方式,支持各地实行产业用地多种方式供应,落实新产业新业态用地支持政策,最大限度发挥土地资源价值。三是抓住新能源发展机遇,鼓励大型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沙 漠、戈壁、荒漠等未利用地,推进“上风下光”等新能源项目复合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四是创新土地储备方式,通过土地资源信息储备平台,将占补平衡指标、增减挂钩指标纳入信息储备平台,拓展占补平衡和增减挂钩指标跨省交易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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