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新修订的《乌兰察布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将《预案》解读如下:
一、《预案》修订意义
(一)进一步适应新的形势任务。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全面做好水旱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为进一步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需要对市级《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与上级应急预案有序衔接。根据国家防总办印发《关于加强地方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全面开展应急预案评估修订工作,强化预警和响应一体化管理”的要求。自治区防办对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进行及时修订和完善。我市按要求对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进行修订,确保与自治区应急预案有序衔接。
(三)有效应对水旱灾害新情况。近两年,我市城市内涝等新的水旱灾害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修订后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将城市内涝等新的水旱灾害纳入预案的适用范围,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城市内涝等灾害的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和抢险救援的应急处置机制,将更加有效地应对水旱灾害出现的新情况。
二、《预案》修订的主要内容
新版《预案》主要就以下内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一)增加了“抢险救援”章节。新修订的《预案》分为8个章节,增加了“抢险救援”作为第五章,并从“基本要求、救援力量、救援开展、救援实施、情景构建、救援结束”六个方面对防指指挥员、各成员单位的具体任务进行了明确,抢险救援行动可操作性更强。
(二)细化了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根据机构调整改革后职责职能的调整,对市防汛抗旱指挥部27个成员单位的防汛抗旱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并对防汛抗旱各阶段的具体任务和分工进行了明确,确保各成员单位依照职责认真履行防汛抗旱职责。
(三)明确了雨情信息报送方式和标准。在第三章“监测预报预警”中明确了雨情信息报送方式和标准。报送方式明确为定时报送、滚动报送、实测报送、研判报送和短临报送,并报送的时间、内容等标准要求进行了明确,为雨情信息报送提供了依据。
(四)建立了应急响应“叫应”机制。在应急响应启动条件中增加了和气象部门的“叫应”机制,明确了气象部门发布降雨信息达到标准后启动级别响应的内容,明确了启动应急响应后防指主要领导的位置和工作及重点单位(部门)应做的工作,应急响应更具实用性。
三、《预案》实施的有关要求
一是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组织学习《预案》,熟悉各自工作职责和相关内容,并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落实。
二是各旗县市区要结合本地水旱灾害特点和防汛抗旱工作实际情况,做好本级预案修订工作,确保与市级应急预案有序衔接。
三是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针对潜在水旱灾害风险,适时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确保水旱灾害发生后,能够按照本级预案规定启动程序和条件,及时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有效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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