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21年乌兰察布市旱作马铃薯产业发展实施方案》(乌政办字〔2021〕16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
2019年2月,李克强总理考察我市时,对我市马铃薯产业发展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支持农民扩大种植品质好、有优势的土豆,将土豆发展成为大产业,助力脱贫攻坚。为深入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指示精神,我市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出台了马铃薯种薯、良繁体系建设和高标准仓储库补贴方案,有效推动了我市马铃薯产业快速发展。根据我市水资源严重匮乏的现状,面临实施水改旱压力,农作物旱作面积逐年增加,目前,旱地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80%以上,因此发展旱作农业,是我们顺应自然和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必然趋势。2021年,为充分挖掘我市旱作马铃薯发展潜力,加快推进我市马铃薯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依据
2020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马铃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20〕35号),明确提出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科学规划产业布局,推进马铃薯优势特色产业带建设,打造专业化规模化产业集群,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加大政策支持,强化基础建设,改进物质装备,提升马铃薯产业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品牌化、信息化水平,依靠科技创新提升发展水平,进一步增强产业扶贫带动致富能力。建成全国知名的优质脱毒种薯生产基地、绿色鲜食薯生产基地、马铃薯精深加工和产品输出基地,巩固提高全区马铃薯优势产区核心地位。同时,实施意见提出了三项支持政策:马铃薯种植者补贴、科技创新补贴和马铃薯加工订单补贴。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包含六部分具体内容
(一)指导思想。按照质量兴薯、绿色兴薯、品牌强薯的高质量发展思路,以提高马铃薯产业供给质量与综合效益为核心,以发展有机旱作为新增长点,优化种植结构、选育优良品种、打造标准化基地、创建有机品牌、推广抗旱节水技术。建设一批旱作马铃薯示范和生产基地,把我市旱作马铃薯打造成全区、全国现代马铃薯的旱作有机重要品牌和发展典范。
(二)发展目标。旱作马铃薯种植面积达到200万亩,单产达到800公斤/亩;开展有机旱作农业(马铃薯)认证面积达到35万亩;旱作马铃薯脱毒种薯覆盖率达到90%以上;旱作马铃薯种植订单面积力争达到30%以上。
(三)区域布局。在全市范围打造三个旱作马铃薯种植功能区:一是旱作有机农业(马铃薯)种植区,重点在商都县、察右中旗、四子王旗、化德县、兴和县建设以生产鲜食薯为主的有机旱作农业功能区35万亩,主要种植以市场欢迎口感好、抗旱性强的品种。二是旱作加工专用马铃薯种植区,重点在商都县、化德县、察右后旗、四子王旗建设以抗旱性强、淀粉含量高的品种为主的淀粉加工功能区65万亩。三是旱作鲜食薯种植区,在察右后旗、察右中旗、四子王旗、商都县、兴和县建设以鲜食薯为主的功能区100万亩,重点以口感好、薯型好、市场受欢迎的后旗红、黄金薯等红皮、黄皮黄肉品种为主。
(四)推进措施。重点围绕典型示范引领、发展规模经营;引进抗旱品种、加快品种选育;集成旱作技术、提高产出效能;推进绿色技术、生产有机产品;培育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多措持续发力、打造有机品牌等提出相关具体措施。
(五)政策支持。2021年主要实施以下马铃薯产业政策,一是一级种薯补贴(马铃薯生产者补贴),补贴对象:全市使用一级种薯以上的马铃薯种植者;补贴标准:40元/亩左右。二是有机旱作农业(马铃薯)补贴,补贴对象:在有机旱作农业(马铃薯)示范区内,开展有机认证的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补贴标准:150元/亩。(享受有机旱作补贴的新型经营主体不再享受生产者补贴)。三是新品种科研技术推广补贴,补贴对象:我市境内种薯企业和科研院所等马铃薯品种培育机构;补贴标准:培育出的马铃薯新品种,在全自治区内年推广面积在10万亩以上的品种,一次性奖励500万元;自治区内年推广面积在30万亩以上的品种,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四是马铃薯加工订单补贴,补贴对象:全市加工专用薯种植者(必须与加工企业形成有效订单);补贴标准:150元/亩;补贴品种:大西洋、夏坡蒂、布尔班克等(加工企业所需品种)。同时对以上形成有效订单的加工企业给予20元/吨补贴。(享受加工订单补贴的种植户不再享受生产者补贴)。
(六)保障措施。重点围绕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技术服务、强化金融支持、强化督查考核、强化宣传培训五个方面,提出推动2021年旱作马铃薯产业发展的相关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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