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6年全市无偿献血工作,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充足、有效,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印发《关于做好2026年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2025年修订版)及《内蒙古自治区促进血液工作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切实保障我市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安全稳定供应,推动无偿献血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通知。
二、重要意义
无偿献血是保障临床用血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做好无偿献血工作,不仅关系到医疗救治体系的平稳运行,更体现着一座城市的温度与文明程度。当前,我市临床用血需求持续增长,血液供应保障压力依然存在。制定本通知,旨在进一步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无偿献血长效机制,为2026年全市临床用血安全、稳定、有序供应提供有力保障。
三、主要内容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保障。要求各地区、各单位将无偿献血工作纳入目标责任管理,明确分管负责同志,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积极引导18—55周岁、身体健康、符合献血条件的人员主动参与献血。
(二)明确职责分工,凝聚工作合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卫生健康部门牵头、相关部门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卫健部门牵头统筹;财政、人社部门落实经费与人员保障;公安、城管部门支持献血点设置;教育部门做好高校师生动员;红十字会参与宣传与志愿服务。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创新宣传方式,利用新媒体、宣传栏等载体广泛开展政策解读和公益宣传,挖掘党员干部带头献血等先进典型,弘扬无私奉献精神,提升社会认同感。
(四)强化待遇保障,健全奖励激励机制。深化“血费减免一次都不跑”服务改革,简化报销流程;严格落实献血者优先用血保障机制;全面执行无偿献血“三免”优待政策,细化落实举措,切实维护献血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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