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经市司法局按规定程序认定,并公开发布的以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或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个,具体为: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乌政办发〔2025〕2号);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障部分待遇政策的通知(乌政办字〔2025〕4号);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人民政府继续有效、修改、废止、失效和不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乌政发〔2025〕9号);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乌政发〔2025〕10号);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农业设施所有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乌政办发〔2025〕34号);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乌政发〔2025〕13号)。
后续此目录将按实际发文情况及时动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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