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按照民政部等10部门出台《关于印发<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的通知》、自治区民政厅等12部门出台《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将老年助餐服务纳入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为落实相关要求,即在市政府2022年出台的《乌兰察布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的基础上,将“老年人助餐服务”纳入清单服务项目,形成《乌兰察布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4版)》。
二、主要目标
聚焦老年人就餐实际困难,以普惠性、多样化为发展路径,坚持政府统筹、保障基本,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共建共享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推动老年助餐服务方便可及、经济实惠、安全可靠、持续发展。
三、主要内容
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现状等制定《乌兰察布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4版)》,其中包含了国家清单16项和自治区19项服务项目,我市结合又新增“老年人助餐服务”服务项目,向社会公布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内容共23项,回答了基本养老服务“服务谁”“服务什么”“如何服务”等关键问题。
四、如何保障《清单》顺利实施
一是健全完善全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各旗县市区要根据市级清单制定本级养老服务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布并适时调整。二是在制定清单时要明确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责任主体、申请流程和联系方式等,方便有需要的老年人“按图索骥”享受基本养老服务。三是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清单落实情况进行综合监管,确保清单项目高效落实到位。四是要根据实际不断调整清单项目内容,关注高龄老人、失能老人享受政策及福利院老人生活情况,更加贴合老年人实际需求,确保“老有所养”“难有所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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