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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增加基本老年人助餐服务内容的补充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10-26 18:12 作者: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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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按照民政部等10部门出台《关于印发<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的通知》、自治区民政厅等12部门出台《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将老年助餐服务纳入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为落实相关要求,即在市政府2022年出台的《乌兰察布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的基础上,将“老年人助餐服务”纳入清单服务项目,形成《乌兰察布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4版)》。

二、主要目标

聚焦老年人就餐实际困难,以普惠性、多样化为发展路径,坚持政府统筹、保障基本,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共建共享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推动老年助餐服务方便可及、经济实惠、安全可靠、持续发展。

三、主要内容

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现状等制定《乌兰察布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4版)》,其中包含了国家清单16项和自治区19项服务项目,我市结合又新增“老年人助餐服务”服务项目,向社会公布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内容共23项,回答了基本养老服务“服务谁”“服务什么”“如何服务”等关键问题。

四、如何保障《清单》顺利实施

一是健全完善全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各旗县市区要根据市级清单制定本级养老服务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布并适时调整。二是在制定清单时要明确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责任主体、申请流程和联系方式等,方便有需要的老年人“按图索骥”享受基本养老服务。三是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清单落实情况进行综合监管,确保清单项目高效落实到位。四是要根据实际不断调整清单项目内容,关注高龄老人、失能老人享受政策及福利院老人生活情况,更加贴合老年人实际需求,确保“老有所养”“难有所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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