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有力推进乌兰察布市功能型流通支点城市建设相关工作,进一步提高流通现代化水平,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请做好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结合国家《“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和《内蒙古自治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方案》,立足我市实际,编制《乌兰察布市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经市政府2024年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市政府印发。
二、《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由七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建设高效顺畅的流通体系有关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加快建设“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五大任务,立足乌兰察布资源禀赋和战略定位,做好现代流通体系关键战略支撑。
第二部分:发展目标。
(一)总体建设目标。到2035年,现代流通体系全面建成。
(二)阶段性建设目标。到2025年,现代流通体系加快建设,区位通道优势和腹地比较优势不断提升,流通网络进一步优化。
第三部分:支撑骨干流通走廊能力。具体事项为:
(一)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定位。(二)发挥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三)实现中蒙俄能源矿产资源优势互补,做好国家能源供应。
第四部分: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空间布局。按照国家“6轴7廊8通道”综合立体交通骨干网布局,结合“十纵十横”综合运输大通道和国内物流大通道基本格局,以国家物流枢纽、综合交通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为支点,构建乌兰察布作为区域中心城市和全国流通节点核心城市的多层次网络枢纽,加快形成辐射华北、联通西北与东北地区,联动以京津冀为主轴衔接长三角、成渝、粤港澳地区高效的现代流通网络。
第五部分:构建国家重要能源产品骨干流通网络。具体事项为:
(一)全力构建区域性天然气枢纽。(二)大力打造绿氢进京示范工程。(三)着力提升清洁电力输送能力。
第六部分:重点任务。涉及以下六个方面重点内容:
(一)加快现代物流体系建设,保障现代流通体系高效运行。1.提升流通通道能力。2.提升物流枢纽功能。3.构建现代物流流通网络。4.加强与二连口岸直联直通,创新流通渠道。5.拓展通道服务网络。6.强化冷链物流支撑体系。7.推进应急物流体系建设。
(二)强化流通设施建设,完善现代流通网络。1.完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网络。2.畅通城乡路网,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3.提高交通运输组织服务水平。4.推进交通运输绿色智能化发展。
(三)优化商品和资源要素流通环境。1.切实履行政府监管职责,持续优化市场准入环境。2.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3.促进市场主体更加规范,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四)加强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1.健全现代商贸流通网络。2.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3.优化城市、县域商贸体系。4.推动传统商贸、物流转型升级。
(五)拓展现代金融服务流通功能。1.扩大流通领域金融供给。2.创新流通领域金融服务。
(六)加强流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第七部分:保障措施。
三、方案意义
《方案》立足乌兰察布市资源禀赋和战略定位,充分发挥我市向北联通蒙俄、向东连接环渤海的能源骨干流通走廊优势,有力推进乌兰察布市功能型流通支点城市建设相关工作,对构建现代流通体系,更大范围、更高效率把生产和消费联系起来,形成内畅外联的现代流通网络,更好地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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