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广大业主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破解物业服务不透明、履职不到位、诉求响应不及时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倒逼物业服务企业压实服务主体责任,真正让业主感受到物业服务“有人管、有人督、有人问”,集宁区住房综合保障服务中心联合区融媒体中心开设《物业监管红黑榜》专栏。专栏将常态化发布各物业所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结果,既晾晒服务规范、业主认可的标杆物业项目,也公开曝光履职缺位、侵害业主权益的问题项目,以公开促规范、以曝光促整改,直面问题、动真碰硬,坚决破除监管盲区,切实把物业服务监管工作落到实处、惠及于民。
物业监管红黑榜(桥东物业所辖区)
本次巡查重点事项
1、物业服务信息公示规范情况
2、小区公共收益公示公开情况
3、物业“码上办” 便民通道落实情况
【红榜小区1】泰禾万家小区
物业服务企业:乌兰察布市丰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红榜小区2】巨德新城一期小区
物业服务企业:内蒙古巨德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红榜小区3】馨泰小区
物业服务企业:内蒙古福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红榜小区4】元泰小区
物业服务企业:乌兰察布市和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本次入选红榜的4个小区,均严格落实物业服务信息公示制度,规范透明公开小区公共收益相关情况,“码上办”小区全覆盖,为辖区物业服务行业树立了优秀的正向标杆。
【黑榜小区1】九龙花苑二期
物业服务企业:乌兰察布市恒迈劳务有限公司

违规详情:现场巡查发现,该小区未公示消防应急预案、公共收益收支、监控等设施维保信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核心法定内容,公示信息严重缺失、杂乱无序,业主无法正常查阅相关信息。同时,该小区主出入口、全部单元楼门口等业主必经位置均未规范张贴“码上办”二维码。

【黑榜小区2】九龙花苑三期
物业服务企业:乌兰察布市龙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违规详情:现场巡查发现,该小区未公示消防应急预案、公共收益收支、监控等设施维保信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核心法定内容,公示信息严重缺失、杂乱无序,业主无法正常查阅相关信息。同时,该小区主出入口、全部单元楼门口等业主必经位置均未规范张贴“码上办”二维码。

【黑榜小区3】建设小区
物业服务企业:内蒙古佳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违规详情:现场巡查发现,该小区未公示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及联系方式、物业服务内容、消防应急预案、公共收益收支、监控等设施维保信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核心法定内容,公示信息严重缺失、杂乱无序,业主无法正常查阅相关信息。
以上三个小区违反法规条款:违反《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关于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相关信息的全部法定要求。
整改要求:3日内完成小区标准化固定公示栏设置,按法律法规要求分板块完整公示全部法定物业服务信息,做到内容齐全、清晰规范、长期固定、及时更新;建立公示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定期核查更新,及时答复业主异议。
整改时限: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
【黑榜小区4】伴山一城
物业服务企业:乌兰察布市时代佳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违规详情:巡查中发现,该小区内存在多个纯净水制水机以及新能源充电桩,但该小区未按照桥东物业所公共收益专项报送要求报送制水机以及充电桩的情况说明。

【黑榜小区5】龙湾国际小区
物业服务企业:乌兰察布市金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违规详情:巡查中发现,该小区内存在纯净水制水机,但该小区未按照桥东物业所公共收益专项报送要求报送饮水机的情况说明。物业收支账目混乱,无完整凭证支撑,业主多次向物业提出公示要求,均被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至今未整改。
以上两个小区违反法规条款:违反《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关于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收益情况的法定要求。
整改要求:立即对小区公共收益进行全面梳理,单独建账、规范管理,无收益项目公示情况说明,5日内完成2024年以来公共收益收支明细、使用情况的完整公示,公示位置为小区主出入口固定公示栏,公示期不少于30天;同步建立常态化公示机制,严格按规定每半年公示一次,主动接受业主监督。
整改时限: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黑榜小区6】和谐小区
物业服务企业:内蒙古正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违规详情:现场巡查发现,该小区仅在小区公示栏内张贴1张“码上办”二维码,小区主出入口、全部单元楼门口等业主必经位置均未规范张贴,未实现小区全覆盖;便民诉求通道完全形同虚设,未落实自治区住建厅关于物业“码上办”便民服务的推广要求。

【黑榜小区7】南菜园小区
物业服务企业:乌兰察布市中泰和鑫物业有限公司


违规详情:现场巡查发现,该小区主出入口、全部单元楼门口等业主必经位置均未规范张贴“码上办”,未实现小区全覆盖;便民诉求通道完全形同虚设,未落实自治区住建厅关于物业“码上办”便民服务的推广要求。
以上两个小区违反规定:违反自治区住建厅关于物业“码上办”便民服务“住宅小区全覆盖、业主全知晓”的推广部署要求。
整改要求:3日内完成小区全部单元楼门口、主出入口、物业服务中心、公示栏等显著位置的二维码规范张贴,实现全覆盖无遗漏、扫码正常可用;同步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向业主做好宣传引导,确保业主知晓率达标。
整改时限: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
欢迎广大业主群众全程监督,如发现物业服务企业存在服务缺位、公示不规范、侵害业主权益、侵占公共收益等问题,可随时通过以下渠道向我们投诉举报,我们将第一时间核查处置、向您反馈结果。
监督举报电话:0474-8220616
集宁区住房综合保障服务中心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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