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坚决纠治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布集宁区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及收受礼品礼金举报方式,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凡发现集宁区在职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存在下列行为的,均可举报:
(一)违规有偿补课行为
1.在职教师以组织、要求等方式,直接安排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开展有偿补课。
2.在职教师以推荐、诱导等方式,引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活动。
3.在职教师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取酬,或为校外培训机构介绍生源、提供招生相关信息。
4.在职教师以“一对一”“高端家教”“托管班”“小班化”等隐蔽名义,在家中、校外租用场地,或借助直播、录播、会议软件等网络平台,开展学科类有偿培训或补课活动。
(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行为
1.在职教师以任何方式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消费卡等财物;
2.在职教师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并支付费用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休闲等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活动;
3.在职教师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各类费用;
4.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借助家长资源为本人或他人谋取私利,或借节日、升学、毕业等节点收受财物;
5.在职教师违反廉洁从教规定的其他行为。
二、监督举报方式
为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凝聚全民共治合力,请广大群众在举报时提供具体时间、地点、涉事人员及违规行为细节,并尽可能附交相关证据材料,以便快速核查处置。现将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1.电话举报。0474-8984803(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2.邮箱举报。jnjktjrsk@163.com
3.来信来访。集宁区商务科技文化中心A1号楼区教育局三楼309室,邮编012000
三、举报须知
1.如实举报。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举报,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诽谤他人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详实信息。为提高核查效率,请尽可能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所在单位、时间、地点、人数、金额等具体信息和线索。线索清晰、证据充分的举报将优先受理、重点核查。
四、受理承诺
对于收到的每一条问题线索,我们将严格依规予以登记、核查和处理。对查证属实的违规行为,按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对涉事教师进行严肃处理。我们将对所有举报线索严格保密,及时核查处置并反馈结果,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持续推动教育生态优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师生、家长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教育公平和教师队伍纯洁性。
特此公告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教育局
2026年1月21日

停止回答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