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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继续有效、修改、废止、失效和 不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乌兰察布市司法局 征集时间:2025-09-13—2025-09-23 作者:乌兰察布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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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增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实效性,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字〔2025〕40号)要求,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汇总形成了《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继续有效、修改、废止、失效和不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单位修改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9月23日前反馈市司法局。

联 系 人:李俊兰 李雪榕

联系电话:0474-8981018

电子邮箱:wlcbssfjlfk@163.com。

附件:《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继续有效、修改、废止、失效和不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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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司法局

2025年9月13日

结果反馈

2025年9月13日,《关于征求《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继续有效、修改、废止、失效和不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向社会征求意见。截至2025年09月23日意见征集结束,共收到反馈意见0条

征集活动已结束 ,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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