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畅通社会公众参与立法工作途径,扎实做好乌兰察布市2025年立法计划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规定,现将公开征集2025年立法项目建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乌兰察布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本市实际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的事项迫切需要立法解决的问题,提出2025年度乌兰察布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的项目建议,体现地方特色,回应人民群众的重大关切。
二、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到2024年11月14日。
三、征集对象
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均可以提出立法建议项目。
四、征集项目
(一)由乌兰察布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建议项目。包括: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二)由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政府规章建议项目。包括: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五、征集要求
提出立法项目建议应具体明确,同时写明项目的名称、制定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立法依据、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拟规定的主要措施等内容。已经形成草案的,可一并提交草案文稿。为便于联系,请写明联系人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方式等。
六、参与方式
建议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并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或信封上注明“地方性法规制定项目建议”、“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字样。
联 系 人:李俊兰 李晨颖
联系电话:0474—8981018
电子邮箱:wlcbssfjlfk@163.com
地 址:乌兰察布市司法局(人社大楼1005室,邮编:012000)
附件:1.乌兰察布市2025年度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申报表
2.乌兰察布市2025年度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申报表
乌兰察布市司法局
2024年10月28日
注:此征集公告直接向社会公众征集2025年立法建议项目,不涉及相关文件的征求意见稿。
此征集公告直接向社会公众征集2025年立法建议项目,不涉及相关文件的起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