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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2026年第三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来源: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9-28 09:53 作者:政务公开办、电子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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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和自治区有关工作要求,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6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抽查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三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一)2026年第三季度政府网站检查情况

全市正在运行的政府网站39家,检查网站39家,检查比例100%,包括市级政府门户网站1个,旗县市(区)级门户网站11个,市直部门网站27个,合格率100%。点对点发送《政府网站监测报告》39单,其中涉及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第三季度,“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共收到网民意见留言2条,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二)2026年第三季度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对全市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合格率为100%。

(三)2026年第三季度乌兰察布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采用情况

第三季度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网站共采用各旗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报送信息76条,其中,各旗县市区20条、市直各部门56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网站方面。一是部分旗县市区信息报送工作积极性不足,存在报送不主动、内容质量不高的问题。二是部分政府网站技术保障能力有待提升,存在搜索功能薄弱、检索结果精准度不高等问题,部分页面还存在无效链接现象。

(二)政务新媒体方面。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流程不完善,部分政务新媒体账号存在链接不准确的问题,账号名称主体变更后未及时在报送系统中同步更新,导致系统备案与实际情况不符。个别政务新媒体自主常态化更新落实不到位,存在临近考核节点更新情况,发布主动性不足,需经督促提醒后方可完成信息发布。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信息报送意识,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信息报送工作考核督导机制,充分调动报送积极性,同时做好信息报送前领导审核,切实提升信息报送质量。要不断提升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水平,优化搜索功能,常态化巡检站点,及时处置无效链接,确保政府网站持续健康发展。

(二)压实政务新媒体运维主体责任,及时变更政务新媒体主体、名称、失效链接。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督促账号自主常态化更新,杜绝突击补更现象。强化日常督促提醒,规范发布管理,持续提升政务新媒体运维质效。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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