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和自治区有关工作要求,二季度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二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一)2026年第二季度政府网站检查情况
全市正在运行的政府网站39家,检查网站39家,检查比例100%,包括市级政府门户网站1个,旗县市(区)级门户网站11个,市直部门网站27个,合格率100%。本季度共发送《政府网站监测报告》39单,以及日常检测整改通知8单,其中涉及的问题全部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100%。二季度,“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未收到群众纠错留言,网站内容总体规范准确。
(二)2026年第二季度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对全市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合格率为100%。
(三)2026年第二季度乌兰察布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采用情况
二季度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网站共采用各旗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报送信息177条,其中,各旗县市区89条、市直各部门88条,报送数量和质量稳步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网站方面。一是部分旗县市区政府网站运维质效有待提升,基层政务公开等栏目更新不够及时,政策文件配套解读发布滞后。二是网站内容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仍有差距,部分信息在表述规范性、格式统一性、内容完整性方面仍需完善。
(二)政务新媒体方面。个别政务新媒体未能做到常态化自主更新,存在临近考核节点更新情况,发布主动性欠缺,需督促提醒方能完成更新。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从严强化政府网站日常监督审核。各地各部门须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的相关规定,在政务文件按期公开的同时,及时同步推送政策解读内容。常态化抓好栏目动态更新,确保发布内容真实准确、规范严谨,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二)压紧压实政务新媒体运维主体责任。各旗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压实政务新媒体运维主体责任,树立常态化运维意识,杜绝突击补更现象。明确专人负责日常运营,保持稳定更新频次,杜绝“等提醒、等督促、等考核”的被动工作状态。对更新滞后、主动性不足的账号重点督办,及时下发通知整改。要牢固树立长效运维理念,做实日常运维各项工作,依托持续稳定及时的内容发布提升政务新媒体建设水平。
2026年6月26日

停止回答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