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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2026年第一季度 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来源: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3-31 10:58 作者:政务公开办、电子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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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和自治区有关工作要求,2026年一季度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全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

全市正在运行的政府网站39家,检查网站39家,包括市级政府门户网站1个,旗县市(区)级门户网站11个,市直部门网站27个,检查比例为100%,合格率100%。共发送《政府网站监测报告》39单,全部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100%。从总体情况看,全市政府网站整体运行规范有序,建设管理质效持续提升。第一季度,“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共收到网民意见留言3条,规定时限内办结率为100%。

(二)全市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对全市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合格率为100%。

(三)2026年第一季度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采用情况。

市政府门户网站共采用信息144条,其中各旗县(市、区)75条、市直各部门69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网站方面。一是旗县(市、区)政府网站基层政务公开栏目及市直部门网站法定主动公开栏目,均存在内容更新不及时问题。二是个别旗县(市、区)网站部门信息公开栏目及市直部门网站机关简介栏目,存在领导简介信息缺失问题。

(二)政务新媒体方面。个别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内容时审核不够严谨,存在错别字、表述不规范等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府网站日常运维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聚焦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紧盯重点栏目内容保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切实提升栏目更新时效性与信息发布质量,确保政府网站内容权威、发布及时、管理规范。

(二)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内容保障,健全账号开设、变更、关停、注销全流程管控机制;进一步优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布局,提升账号运营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确保政务新媒体真正成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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