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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司法局 乌兰察布市工商联关于设立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的公告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06-03 10:38 作者: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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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决策部署,持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广泛收集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设立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以下简称“联系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立范围及期限

(一)从乌兰察布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的企业、律师事务所中选定16家作为联系点,每家企业同时选聘一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

(二)联系点每届任期三年,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职情况对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进行动态调整。

二、设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依法经营、诚信守法。

(二)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热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够积极参加调研、座谈、观摩交流、问卷调查等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三)配备熟悉法律知识的工作人员,能够按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供涉企行政执法相关信息和意见建议。

(四)当前不存在正在公示的失信信息,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三、工作职责

(一)联系点工作职责

1.向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反映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特别是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在本企业、本行业的执法情况,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违法、不当的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记录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等有关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2.应邀参加市司法局、市工商联组织的行政执法监督活动,接受问卷调查,协助收集涉及行政执法的社情民意,提供行业行政执法的有关情况等。

3.积极宣传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市司法局工作职责

1.及时解答联系点有关行政执法问题的咨询,组织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对联系点涉及行政执法的工作进行指导,帮助预防行政违法问题。

2.及时处理联系点反映的行政执法问题,必要时进行现场核实,依法制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决定书,督促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及时进行纠正。

3.对联系点反映的行政执法普遍性、突出性问题进行系统分析论证,采取相应措施研究解决。

4.其他有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事项。

(三)市工商联工作职责

1.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电话或书面征询意见等形式,及时听取联系点对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

2.对联系点反映的行政执法普遍性、突出性问题进行系统分析论证,采取相应措施研究解决。

3.其他有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事项。

附件:乌兰察布市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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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司法局

乌兰察布市工商联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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