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行政复议工作中的咨询作用,根据工作需要,乌兰察布市司法局现面向社会公开补选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专家。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1. 政治素质过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2. 熟悉行政复议办案流程,具有丰富的行政复议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熟悉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
3. 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能够独立出具咨询意见;
4. 热心行政复议事业,有时间和精力参加咨询委员会会议,并能够及时反馈咨询意见;
5.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二、选聘程序
1. 报名推荐。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请有意者填写《乌兰察布市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报名表》(见附件),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于2025年4月1日前发送至邮箱:wxzfyy2023@163.com。
2. 资格审查。我单位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选名单。
3. 综合评议。组织专家对初选人员进行综合评议,提出拟聘人选。
4. 公示聘任。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正式聘任为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专家,颁发聘书。
三、其他事项
1. 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专家任期三年,可连任。
2. 专家应积极参加咨询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提出咨询意见。
3. 专家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咨询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联系人:张瑀
联系电话:0474-8380511
乌兰察布市司法局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