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犯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现面向全市征集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线索。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商标侵权违法行为。生产、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特别是侵犯驰名商标、老字号商标、涉外商标等行为;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假冒注册商标,以及使用国旗、国徽、军旗等违反禁用规定使用商标等违法行为。
(二)专利侵权违法行为。在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有效期限内,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又无法律依据,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在外观设计专利权有效期限内,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又无法律依据,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三)假冒专利违法行为。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的行为;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或者终止后继续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的行为;未经许可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的行为;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等违法行为。
(四)地理标志侵权违法行为。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名称及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行为;未按规定印制专用标志等违法行为。
(五)特殊标志侵权违法行为。未经许可在商品上或商业活动中擅自使用诸如奥运会名称、会徽、吉祥物等特殊标志的违法行为。
二、提供线索要求
提供线索材料务必全面详实,联系方式要真实有效,以便反馈处理情况。
三、线索征集时间
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四、举报投诉途径
(一)举报投诉电话:(0474)12345、12315
(二)直接到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科、辖区内各旗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股现场举报。
(三)举报投诉材料邮寄至集宁区新区察哈尔西街25号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科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chenjienlz@163.com。
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