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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邮政管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邮政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1-18 15:40 作者:邮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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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0年乌兰察布市邮政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乌兰察布市邮政管理局门户网站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乌兰察布市邮政管理局联系(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察哈尔东街交通运输信息指挥中心111115办公室 电话:0474-838200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乌兰察布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优化公开平台载体,强化队伍能力建设,积极推进我市邮政业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在依法行政、政务民生等方面起到了积极有力的推动作用。

一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程序和审批制度。对拟公开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严格审查把关,经本科室审核和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审核后由局长最后审核,做到既积极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应公开的信息全面公开,又遵循保密规定,严禁触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实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局门户网站和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对本局行政执法信息第一时间公布公开。

1.动态信息公开。2020年,我局通过政务信息专栏和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布机关制发文件、工作动态。政务动态信息更新165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305条。其中,机构职能(局领导简介)更新2条,行业政策7条,行政执法3条,人事管理8条,党建工作与行业文明16条。

  1. 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为了进一步提高邮政行政执法效率,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邮政行政执法公开、公平、公正,我局对全年产生的行政处罚案件情况第一时间在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告栏公开,公开约谈信息23条、责令整改信息21条,处罚信息17条,随机检查信息44条。其中,邮政行业疫情防控专项检查信息1条,邮政业“扫黄打非”专项检查信息2条,节前寄递渠道安全联合检查信息1条。

  2. 行业统计信息公开。为了及时向公众反馈邮政行业发展情况,我局指定专人负责整理汇总各月份行业统计数据,并制作《乌兰察布市邮政行业经济运行情况通报》,定期在局门户网站和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全年公开统计信息12条。

     

    三是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指定工作人员每日登陆网站管理员平台查看局长信箱、公众留言,受理办理群众求助和投诉信息。2020年收到投诉信息23条,由行业管理科第一时间受理并电话联系投诉人,平均办理时限为2个工作日。“乌兰察布市邮政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宣传平台,立足乌兰察布市邮政业务发展前沿,广泛宣传邮政行业法律法规,真实记录邮政管理工作动态,截止到12月底,累计更新信息77条。

    四是公开疫情联防联控信息。积极贯彻落实自治区局、市疫情指挥部关于做好邮政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确保全市邮政行业安全稳定运行,确保疫情期间市场供应平稳有序。全力克服疫情期间运力不足等情况,研究保障方案,践行责任担当。乌兰察布局将持续公开疫情防控工作检查信息,对冷链寄递重点防控,确保全市邮政快递业安全、平稳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0

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0 

17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0年,乌兰察布邮政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在没有专人负责维护的情况下,全年发布动态信息305条,执法信息公开105条,但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要进一步提升;二是舆情引导和回应关切的主动性需进一步加强的问题,三是信息公开的的时效性和全面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2020年,乌兰察布系统将继续按照自治区邮政局和政府的相关要求,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持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积极推进行业审批、依法行政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扩大公开领域,细化公开内容,注重舆情引导。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培训教育。结合邮政管理局工作实际,提升相关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是加大公开力度及时效,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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