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度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全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主动做好政策解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为顺利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办公室负责协调落实日常具体工作,各业务科室按照工作要求分别承办和落实相关工作,形成了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进行了更新完善。公开涉及我委职能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政审批事项清单、重大建设项目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公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情况。
(三)及时公开信息内容。及时公开国家、自治区、市委、市政府涉及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及法律法规。2020年度共更新政务动态信息532条,信息公开目录131条,微信公众号10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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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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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12 |
减53 |
10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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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2 |
减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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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 |
779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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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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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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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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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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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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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 予 公 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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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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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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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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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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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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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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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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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 法 提 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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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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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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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不 予 处 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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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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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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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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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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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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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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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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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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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在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方式、效率等方面还有很多不足;二是现有主动公开的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距离,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三项工作:一继续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文件审批和报送程序,确保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符合规定。二是严把政务公开的内容质量。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规定的要求,及时将有关重大活动、工作进展情况、有关文件等进行公开发布。三是加强培训力度,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回应关切的能力,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