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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发改委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1-01-19 16:00 作者: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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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度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全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主动做好政策解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为顺利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办公室负责协调落实日常具体工作,各业务科室按照工作要求分别承办和落实相关工作,形成了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进行了更新完善。公开涉及我委职能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政审批事项清单、重大建设项目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公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情况。

(三)及时公开信息内容。及时公开国家、自治区、市委、市政府涉及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及法律法规。2020年度共更新政务动态信息532条,信息公开目录131条,微信公众号10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2

减53

10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2

减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779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一)予以公开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5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在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方式、效率等方面还有很多不足;二是现有主动公开的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距离,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三项工作:一继续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文件审批和报送程序,确保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符合规定。二是严把政务公开的内容质量。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规定的要求,及时将有关重大活动、工作进展情况、有关文件等进行公开发布。三是加强培训力度,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回应关切的能力,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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