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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1-06 09:51 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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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公布2020年度乌兰察布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家、自治区、市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紧紧围绕增强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的目标,进一步巩固政府公开成果,规范政府公开内容,创新政府公开形式,突出政府公开重点,提高政府公开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一)、健全机制,强化管理,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局按照“局长亲自抓,局办牵头抓,部门具体抓”的要求,从解决组织领导问题入手,定责任、抓调度,进一步健全了政务公开组织架构。我局坚持政务公开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局长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局办公室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并确定具体负责人。各部门负责具体落实,建立了齐抓共管、狠抓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格局。

2020年,司法局多次召开局务会议,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从思想上解决不重视、不认真的问题,解决大而化之、麻痹大意、应付差事的问题,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按照《条例》等相关文件积极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全面公开信息把市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为了提高信息公开的效果,除了在市政府网站公开以外,司法局还积极利用局机关政务公开栏、文件、张贴公告以及微信公众号和4K智能公共法律服务电视终端等形式对外进行公开。为进一步了解案情,本着便民原则,市司法局还利用召开听证会的方式进行公开。

(三)严格执行信息审查制度。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等信息发布规定,准确制定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对拟公开的信息,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有效做到全局信息依法、依规、及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乌兰察布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但还存在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拓展等问题。2021年,将根据《条例》要求,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不断丰富和完善公开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努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广大群众提供更便捷的信息服务。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公开工作流程等相关规章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规范性和一致性。三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的发布力度,完善决策公开制度,深入推进决策公开、办事公开,推进司法局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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