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深入落实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市委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始终围绕发展和服务经济发展为目标,以改善环境民生为重点,充分发挥生态环境执法监督检查,突出创新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和思路,有效保证了人民群众对环保部门的知情权、参与权,生态环境部门的社会诚信度明显提升。现将2020年度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充分发挥组织引领,建立健全高效工作机制
一是全面加强组织建设。进一步健全了组织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之一,摆上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的环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部署和指导;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负责对所分管科室或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具体指导与审核,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二是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年度政务公开要点、方案的制定,日常工作的推进与监督检查等工作。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各部门分工实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三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结合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实际,依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乌兰察布市政府对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制定完善了《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制度》、《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依申请公开制度》、《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信息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等工作制度,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审核、反馈、备案等事项的工作流程以及监督考核机制,进一步提高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注重加强综合协调,做到政府信息及时全面公开
一是突出重点。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重点,大力推进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重点监控企业监测信息、环保信访信息的公开以及集宁城区空气质量信息的公开,在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设置了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专栏、重点监管企业监测数据发布专栏和局长信箱,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和当日集宁城区空气环境质量信息。对22家(9家汽,13家水)国控重点监管企业的基本信息进行全面公开,监测数据实现了实时公开。此项工作的启动与持续开展,确保了公众能够随时了解企业排污及全市环境质量状况。
二是全面推进。在抓好重点环境信息公开的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自治区、市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按照制定印发的《《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针对每一项公开事项的实际情况,确定了公开方式、公开时限和公开范围,对每一公开事项落实了具体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确保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三)充分拓展公开载体,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一是利用好两个平台。牢牢抓住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和乌兰察布市政府门户网站两个平台,设置政务公开专栏,按照政务的不同类型,结合上级有关要求,分门别类及时全面公开政务,已公开生态环境机构职能、行政权力清单、行政处罚、建设项目环评公示以及生态环境工作等信息591余条;开通了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微博公众服务平台,发布本地原创信息983条。
二是利用好主流媒体。加强与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日报社的沟通与协作,充分利用新闻报道、行风热线等栏目,及时发布环评审批公示、环境治理通告、环保工作动态等信息,着力扩大政务公开面,保证公众广泛参与,赢得了社会各界一致好评,截至年底,被中国环境报、乌兰察布日报、生态环境厅杂志、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门户网、政府信息网采纳政务信息280条。
三是利用好宣传活动。组织了新《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民法典》,扫黑除恶、低碳生活、二污普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军营、进农村等“环保六进”活动,并制作宣传图板和图册18000余份,针对不同宣传对象进行宣传和公开;利用4.22地球日、五四青年节,6.5世界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大型宣传活动,制作宣传条幅和宣传材料,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政务公开向更广泛更基层的群众延伸。
四是利用好公共设施。在办公大楼一楼大厅设置了多媒体显示屏,循环播放生态环境政务公开方面的内容;设置楼层科室分布提示板,方便前来咨询办事的群众。实行两牌办公,执法人员着装带牌上岗,亮证执法;公务人员办公桌上摆放姓名职务显示桌牌,亮身份、亮职能,方便公众咨询。
五是利用好两个窗口。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大厅窗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梳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对环评审批、验收、排污许可证发放等行政许可方面的内容全部进入大厅窗口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窗口推行服务制、直接办理制、社会承诺制,对前来办事者发放审批办事指南,告知审批事项,公开审批依据、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和审批内容,确保环保审批阳光作业,深得公众好评。建立了环境信访限时督办、12369环保热线全天接访等制度,落实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按照“确保联络通畅、反应迅速、措施有力”要求,认真履行值班规定,确保12369环保热线24小时有专人接听,一年来全市共接到举报162件,受理107件,不受理55件。受理的案件中,舆情类10件、市长信箱2件、局长信箱3件、12369环保举报热线17件、微信举报56件、网络举报19件,办结161件,1件正在办理中,办结率99.4%。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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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5 |
352 |
35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6 |
11 |
11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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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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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3 |
2612.6122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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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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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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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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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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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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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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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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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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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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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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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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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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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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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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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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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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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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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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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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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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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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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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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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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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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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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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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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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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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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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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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通过努力,市生态环境局的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入推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仍有一些工作需要加强和改进。一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二是长效工作机制建设还需完善。三是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技能有待提高。四是工作创新不够。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作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提高执法水平、服务水平的一项重点工作,建立责任制,狠抓落实。
二是注重党务公开成效的检验评估。探索建立政务公开检验评估体系,将党员、群众、服务对象对公开内容的知晓程度、对具体事项办理结果的满意情况等要素细化为评价工作成效的具体指标,通过民主测评、调查、座谈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估。切实增强各项政务工作的透明度,扩大和提高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的参与度,提高满意度。
三是在突出重点上下功夫。以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为重点,着力推进各旗县(市、区)政务公开工作;以环保行政审批大厅和12369环保热线“两个”窗口为重点,做好环保行政权力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务微博、微信为重点,拓展政务公开新渠道,扩大全民参与。
四是进一步强化宣传。广泛宣传政务公开的最重要意义,特别是加大对服务对象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关注公开情况,监督公开情况,努力营造公开和监督的良好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0年度,市生态环境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