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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区域经济合作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域经济合作局 发布时间:2021-01-19 09:42 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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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乌兰察布市区域经济合作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帮助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政府公开工作。一是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了《乌兰察布市区域经济合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二是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三是积极运用市委、市政府信息报送平台、局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途径,广泛公开政府信息,确保各类政府信息得到及时公开传递,自觉接受上级和社会的广泛监督,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区域经济工作透明度,2020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50余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结果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诉讼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一是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够,导致有时公开内容不全面、信息发布不及时二是政务公开指南内容还不够完善。

一步工作计划一是加强责任落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干部的年度考评,提高干部职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指南。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着力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加强电子政务平台建设与维护。加快推进网站建设,积极与市委网信办、华为公司联系,尽快将停用的旧网站从服务器删除,委托内蒙古汇联科技有限公司尽快制作上线新网站。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0年度,市区域经济合作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总结上一年度工作的同时,认真进行回头看,学习研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结合我局工作重点,持续推进我局公开各项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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