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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01-19 16:22 作者: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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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乌兰察布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www.wulanchabu.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乌兰察布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致远西街与永安南路交口社会保障大楼10楼1008室,邮编:012000,电话:0474-898508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乌兰察布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形成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的工作机制。利用法治乌兰察布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重点公开了规范性文件、行政复议、行政执法、公共法律服务以及法治建设工作动态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内容,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微信公众号发布253期、信息1600余条,快手号更新视频45个,法治号更新39条,今日头条39条,视频号更新视频56个,回复12345热线8条,制作“普法面对面”栏目30期,全年未发生涉及乌兰察布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规范政府信息管理。每年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局党组会的重要议事日程,统筹推动政务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工作。严把信息发布关口,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对通过乌兰察布市政府网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合理。

(四)平台建设情况

市司法局打造“乌兰察布市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目前关注人数16.5万人,为群众提供法律方面咨询1.3万次;将市政府作为重要公开平台,全面公开应公开事项;将微信公众号作为主要公开平台,及时公开服务事项、各类政务信息、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等各类信息;持续维护4K智能公共法律服务电视平台,公开服务事项、人员、流程等;局机关设“三务公开栏”公示应公开事项。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务公开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局机关督办事项,由警务督察科牵头对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究其责任。强化信息保密,所有上网的信息一律要求信息提供部门负责人严格审核把关,并报分管领导审阅同意,确保内容准确、程序合法,办公室做好保密审查和风险提示,全年无泄密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44.8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机制仍需完善;二是信息公开工作时效性和全面性仍需提高。

(二)改进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条例》和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全力做好政务公开服务工作。二是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快手等平台,不断提升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捷度和满意度。三是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抓手,重点公开规范性文件、行政复议、行政执法、公共法律服务以及法治建设工作动态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内容,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4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压实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领导、分管领导、承办人员工作责任,积极高效完成各种政务公开任务,参加全市政府信息工作培训、现场办公,及时解决政府网公开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干部主动按程序公开的意识,提升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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