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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乌兰察布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1-20 10:56 作者:乌兰察布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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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乌兰察布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wulanchab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乌兰察布市医疗保障局联系(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社会保障大楼917办公室 ,邮编:012000,联系电话,0474-8241440,电子邮箱:wlcbybj@163.com)。

一、 总体情况

2024年,市医疗保障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务公开办精心指导下,在各职能科室、中心的积极配合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政务工作,不断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服务,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24年我局政务信息上墙公示29次,共收到市长信箱转办单1件,国务院“互联网+督查”10件,依申请公开4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处办工单447,均已进行了及时的答复,办结率和群众满意度100%

(一)主动公开

1.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按照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栏目设置要求,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内容,确保实时准确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我局政策文件、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行政权力运行等各类信息,有效满足了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

2.我局强化政务发布形式运用,通过微信公众号助力推动政务信息工作公开。动态类信息每个工作日更新,公开全局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增强信息的可读性和传播力。

(二)依申请公开

规范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局本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4件,已按时规范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认真梳理各项工作职能,确定公开内容,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执行,并始终做好保密工作,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中不发生失泄密问题。凡属要公开的信息,都严格做到职能科室把好业务关、局领导把好审签关。公开内容突出医疗保障职能职责,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医保改革和政策宣传作为公开的重点信息发布涉及的方面包括:业务文件及政策解读信息、行政权力及运行结果信息、医保收支余情况工作动态等信息。涉及医疗保障领域的现行有效规章、规范性文件都进行了集中规范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局开设微信公众号(乌兰察布市医疗保障局)1个,32724人关注通过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各类政策信息和政务动态同时,通过经办大厅公示栏和其它公开方式将政府信息进行公示,并采用接待来访、新媒体视频、发放宣传手册和资料等方式,最大限度地把政策、法规、政务动态及时对外公布,增加了信息公开的透明度。2024全年在乌兰察布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各类信息356篇,回应网友热点1589余次,解答网友疑问1026余次,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306条,有效处置206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能及时规范公开发布相关信息,未出现空白或超期未更新等现象。

(五)监督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完善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管理机制,提高信息发布的数量和质量。完善制度保障,明确责任,有效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准确、规范运行。积极对标整改,加强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绩效管理平台错误表述和错链的整改,保证问题清零。强化信息审核发布,实行分类分级审查审批,坚持先审后发,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客观、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解读能力不强,政策解读量较少。二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三是部分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度还需进一步提高。

  改进情况:一是持续提高政策解读能力。加强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及专业知识工作培训,不断提升政策解读工作水平,做到政策解读保质保量。二是加强我局信息公开负责部门与机关内部各科室之间联系,及时将各科室生成的信息发布到网上,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和培训。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和培训,提高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费情况

乌兰察布市医疗保障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2024年未收取相关信息处理费用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医保局对照政府制定的《乌兰察布市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医疗保障工作实际,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把信息公开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信息主动公开成为一项规范有序的常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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