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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5-01-23 17:02 作者:乌兰察布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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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乌兰察布市科学技术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网站(www.wulanchabu.gov.cn)和市科学技术局网站(kjj.wulanchab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乌兰察布市科学技术局联系。(地址:集宁新区广电大楼B座9906电话:0474-8186202;传真:0474-8182252)。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始终坚持公正、公平、公开、便民的原则,精心组织公开内容,落实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公开制度,及时在各渠道上发布主动公开信息以及回应公众申请,有效地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聚焦科技创新重点主动公开,围绕科技服务、政策法规、政策解读、创新平台、科技合作、科学技术奖励、科技特派员和科技人才等重点工作,强化各类政务信息的公开发布,全年累计发布更新各类信息923条,其中概况类信息79条,政务动态类信息677条,信息公开目录167条。二是扎实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通过政务服务、政民互动等专栏完成政务服务事项,其中技术合同认定登记96,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审批12项,留言办理2条,征集调查13条,在线访谈6期。 

)依申请公开情况

通过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依申请公开栏目,2024我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也没有由依申请公开信息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乌兰察布市科技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乌兰察布市科技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和《乌兰察布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要求,对需要公开的事项,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及时交由办公室通过乌兰察布市科技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对依申请公开的事项,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办公室负责统一受理,按照权责归属交由相关科室办理并形成书面答复,然后经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办理回复。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通过《科技工作动态》把一些重要的工作和会议学习情况及时上报各级领导,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依据2024年制作《科技工作动态》29期是通过乌兰察布市科学技术局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宣传国家、自治区科技政策,发布科技工作动态,开展科学技术普及,从而提高政府部门公信力,拉近政民距离2024年发布信息565条

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及其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提升了我局公开信息规范化水平;二是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对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实行全过程公开,发布、解读、回应全环节标准化规范化运行;三是强化监督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并将机制贯穿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每个环节。通过设立监督电话、公众信箱,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四是举办公文写作与政务信息采写能力提升培训会,进一步提升全市科技系统政务信息工作水平和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部分政务信息过于专业化、复杂化,不便于公众理解和应用。二是政务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多以文字和图片为主,音频、视频等多元化表现方式运用较少。

(二)改进情况。一是提升政务公开实用性。梳理政务信息,去除冗余、过时的内容,以简洁明了的文字表述,方便公众查阅和理解。二是丰富政务公开形式。积极探索运用短视频、图解等多种表现方式,增强政务信息的吸引力和传播力,提高公众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 )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4年度,市科学技术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结合上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扎实开展回头看”工作,深入剖析问题,不断推进整改深化,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定期审查和更新公开信息,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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