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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1-26 17:25 作者:市发改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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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网站(www.wulanchabu.gov.cn)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fgw.wulanchabu.gov.cn)上进行公开。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察哈尔西街市发展改革委大楼,联系电话:0474-8320939,电子邮箱:fgwbgs8320939@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委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围绕市委和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大局,结合我委工作职能,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畅通公民的参与、表达、监督的渠道;依托我委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积极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发展改革有关事项,能源有关事项,粮食和物资保障有关事项,粮油副食品价格周报以及其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公开,方便群众知晓、便于群众监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委对法定主动公开范围的各类政府信息,积极进行了公开。在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及时更新政务信息181条 ,信息公开目录信息246条。在“乌兰察布市发改委发布”微信公众号更新政务信息1424条,其中原创344条,转载1080条。重点公开了重大项目相关信息,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信息,粮油副食品价格分析信息,能源项目信息、粮食和物资储备相关信息等,确保政府政务信息更加方便群众查询了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利用全区统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实现了“统一文书格式”、“统一系统出件”、“统一数据后台”,提高了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办理和监督水平。2024全年,我委共受理各类依申请公开申请14件,其中线上渠道8件。我委按照依申请公开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及时地进行了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对政府信息的管理。继续严格执行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三审三校”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权威、高效。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对能源项目相关信息、固投项目相关数据,粮油副食品价格及成品油价格调整相关信息及时依法依规进行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增强政务信息资源社会服务功能。

(四)平台建设情况

通过我委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宣传发展改革工作,进一步拓宽了社会公众了解发展改革政策的渠道。2024年有几篇信息被国家级媒体、省级媒体、本地媒体编发,进一步提高了我委信息平台的知晓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认真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具体要求,严控工作流程,落实责任到人,配置专人专岗专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不出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

0

0

0

0

0

1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4年,市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了公民对发展改革工作的知情、参与、表达、监督等权利,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政策的解读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不足,信息公开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需进一步加强。针对上述问题,我委采取创新解读方式,加强报送信息的力度等措施进行了整改和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4年度,我委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务公开办各项工作要点,结合我委工作实际,持续推进各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二项工作:

1.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水平。科学确定解读范围,合理创新解读方式,在按要求做好文字解读材料的基础上,运用图片等解读形式加强解读效果。

2.进一步加强信息的质量和时效。加强向各级媒体报送信息的力度,合理创新微信公众号信息的发布形式,争取覆盖面和影响力有稳定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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