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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5-01-26 10:29 作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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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ulanchabu.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乌兰察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4-832377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单位网站共更新各类政务信息545条,在微信公众号共更新483条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涉及机关职能、机构设置、政务信息、政策法规、通知公告等信息,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通过多渠道公开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单位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共28条,已全部回复完毕。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认真把好信息源头的政治关、政策关和保密关。对拟发布信息填写《市住建局信息发布审核表》,依法依规对拟公开政府信息进行审核、校对和保密审查,确保了公开信息安全、符合规定、准确无误。

(四)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上级指导不断开展自查和对所公示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在门户网站增设“温暖工程”专栏,不断丰富栏目的信息内容,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明确各科室、中心的工作分工,加强责任落实,同时指派专人负责网站内容的维护更新,加强日常读网巡查,对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整体运行情况、链接可用性、内容更新情况、信息质量等方面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13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8

0

0

0

0

0

2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5

0

0

0

0

0

2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8

0

0

0

0

0

2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0

0

0

3

0

1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是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还需加大,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完善;二是部分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业务能力有待加强;三是政策解读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有待进一步提升。我局针对问题补短板,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一是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二是强化培训意识,加大培训力度,加强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三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创新解读方式,丰富解读内容,推进解读规范化、多样化和精细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4年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没有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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