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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5-01-24 16:02 作者:政府公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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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进行编制。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wulanchabu.gov.cn)下载。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市党政大楼735房间 电话:8328117)。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依托市政府网站等渠道及时、准确、规范发布各类信息,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方面。市政府办公室通过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共发布政府信息8254条,其中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7579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675条。全年审核并公开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文件52件,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件;发布市政府常务会议、政府全体会研究事项及政策解读80条,开展访谈、新闻发布会30场,公开建议提案信息28条;主动公开、制发政府公报6期,公开政府信息29条;对市政府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预算及2023年度部门决算进行了全面公开。

(二)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方面。强化与各部门统筹协调,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1件,均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

(三)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进一步落实市政府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机制,科学合理确定公文公开方式,将公文公开属性审核和保密审查等工作固化到公文运转程序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效,本年度共审查认定市政府和市政府办文件134件;二是动态更新有关政策文件,及时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清理情况;三是持续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错敏信息督促整改力度,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对日常监测发现的错敏信息及时整改,整改率达到100%。

(四)提升公开平台建设管理方面。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政数字〔2024〕154号)等文件要求,一是督促指导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积极推进旗县区及市级部门网站域名备案变更及新网站在集约化平台迁移上线,全市39个政府网站于12月底全面完成网站集约化改造;二是抓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账号备案监管,避免账号在监管系统外运行;三是市政府网站开设“诚信乌兰察布”、“惠企惠民政策”、“改作风提效能专项行动”、“重要转载”、“优化营商环境最多跑一次”等专栏、专区,加强新技术开发应用,升级网站智能化搜索功能,采取多形式提升政策解读质量。

(五)做好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方面。按照自治区下发的《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第三方评估工作的通知》(内政数函〔2024〕353号)要求,一是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加强培训和专项指导,切实提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整体质效;二是定期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检查并形成问题清单进行通报,发现问题逐一指导督促整改,问题整改情况作为旗县市区、市直部门绩效考核重要依据。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1

2

13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5

0

0

0

6

0

3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0

0

 0

6

 0

2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25

 0

 0

6

 0

3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针对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需进一步强化和政务新媒体传播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认真研究并加强了改进:一是做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第一时间权威发布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等信息;二是按照用户体验需求,努力提升图文、音频视频等的推送能力,提高政务新媒体传播的点赞率和阅读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在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针对本年度工作要点,持续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并及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进行回头看、专项推进,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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