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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乌兰察布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5-01-23 15:57 作者:统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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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4年,乌兰察布市统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提升统计服务水平、保障群众知情权的重要举措。深化重点领域统计信息公开,着力加强统计数据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推进公开平台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乌兰察布市统计局”(https://tjj.wulanchabu.gov.cn/)下载。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在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机构设置职能、政策文件解读、办事服务、业务动态、统计数据、财政预决算等信息,规范性文件统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024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161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新增105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7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门户网站可直接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有规范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存档程序,受理渠道畅通。2024年我局受理12345平台申请4条,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申请15条,信件选登8条。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规定,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范畴,强化信息发布保密性审查,认真开展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审核,严格执行公开程序。

(四)平台建设情况。

创新呈现形式。配合政府政务公开办在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网构建数据开放栏目,形成了图表数据库,进一步方便了社会公众查询,扩大了统计影响力。大力推广进化微平台,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共查阅点和其他公开渠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群众通过手机即可方便了解政府信息,加强统计微讯建设,微讯关注用户1965个,较2023年末增加431个,增长28%。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依托乌兰察布市统计局官网和乌兰察布统计微讯,严格把握数据生产节点,定期更新数据。在在线访谈版块,针对市民较为关注的问题,按季度进行在线访谈。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三审”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流程,全力确保信息内容和公开的程序合法合规。

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自治区统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局在统计信息管理工作中,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为各部门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统计数据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

0

0

0

0

0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5

0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2024年,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存在短板和弱项。主要表现在: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广度、深度不足,公开类型和内容覆盖有待加强,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回应社会关切能力有待提升。

二是政策解读方式单一,形式不够 “接地气”,公开信息内容缺少图文图表,不够直观。

(二)改进措施

提升政务公开成效。及时更新栏目内容,充实政务公开内容,拓展公开领域,确保信息全面有效公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提高工作人员意识与能力。

增强解读形式多样性。探索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的,将探索图示图解、场景演示、专家访谈、短视频等多种形式统计数据发布及解读,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4年度,乌兰察布市统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在总结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的同时进行了回头看,按时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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