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乌兰察布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1-22 19:56 作者:办公室
字体大小: [ ]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包括本机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内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乌兰察布市财政局门户网站(czj.wulanchabu.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4-832622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乌兰察布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决策部署,综合运用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形式,宣传解读财政工作,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最新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财政收支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答复工作,努力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升财政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严把“内容关、基础关、规范关”,立足财政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公开内容、提升公开质量效率,做到政务信息及时公开、应公开尽公开。1-12月,共向自治区财政厅、市委信息科、市政府网站、市政府信息科报送财政工作信息598条,市财政局门户网站累计发布全市财政系统工作动态、政策法规、财政数据、资金下达等信息2673条,政务新媒体发布政治理论、政策法规、时政要闻、财政数据、局内动态、旗县动态、通知公告等类别信息170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建立局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具体落实、业务科室分工办理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1-12月,共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问题15件,不断深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按照规范流程,严把受理关、办理关和答复关,办理答复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局近年来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共梳理出我局印发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3件,通过门户网站行政规范性文件专栏进行公开,并按照市政府对行政规范性文件配备政策解读相关要求,撰写并上传文件相应的政策解读。

(四)平台建设情况

在定期对门户网站栏目进行全面维护的同时,常态化开展门户网站敏感信息、错别字、错链接等方面自查整改,确保平台运行稳定、功能正常。充分发挥财政局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新增温暖工程专栏、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党代会代表建议,做好重点领域信息集约整合,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工作机制,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形式和基本要求,我局修订完善了《乌兰察布市财政局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审核工作的通知》和《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工作的通知》等制度,对政务信息的撰写、审核、发布各流程进行规范,认真执行信息“三审三校”工作要求,压实政务信息的发布责任,避免出现“敏感信息泄露”“表述不当”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

 0

 0

 0

 0

 0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5

0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对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和群众期盼,当前主要存在着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政策解读方式单一、政策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同时部分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及时将政务信息进行公开,公开时效性上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内容。立足财政金融工作实际,按月确定重点信息编撰情况,做好财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同时加强预决算公开材料审核能力,确保公开数据、公开格式以及解释说明的规范性,保证解释说明的内容、口径等信息的一致性。

二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在政策制定时,同步编制文字、图解等多种解读版本,让政策解读更丰富,解读质量更优质。

三是强化信息报送考核。根据科室职责范围,严格执行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对科室信息上报情况进行逐月考核打分,不断激发科室政务信息撰写及公开的积极性,有效提升局内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其他需要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一是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开。通过自治区财政厅门户网站、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在规定时限内按时公布了2024年政府和部门预算情况以及2023年政府和部门决算情况。

二是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我局2024年共承办人大建议9件、政协提案39件、党代会代表建议8件,通过积极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沟通联络,及时有效做好相关回复工作并予以公布。

浏览次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保存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