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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教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5-01-22 11:39 作者:乌兰察布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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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将乌兰察布市教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报在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wulanchabu.gov.cn/)和乌兰察布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s://jyj.wulanchabu.gov.cn/)进行公布。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乌兰察布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联系(电话:0474-8322303)。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教育局紧紧围绕《乌兰察布市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扎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解读回应、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和政务公开队伍建设等工作。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有2565,其中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315条,微信公众平台公开各类信息2236条,各类政策性文件及解读14条,“市长信箱”(包括市政府网站、政务服务集约化管理平台)收到来信6件,全部及时给予回复,办结率100%。乌兰察布12345便民服务平台收到575单,退回111单,办结464单,回复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不存在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一)持续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

我局不断拓宽政府信息的发布途径,通过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网站、乌兰察布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并辅以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公告栏等辅助方式,及时、主动发布教育信息。截至202412月31日,我局公开政府信息46条。

(二)持续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

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按照平台统一文书格式、统一系统出件、统一数据后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截至202412月31日,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件,办结4件,依法回复办结率100%。

(三)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优化规范信息栏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重新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网站工作报表、三公经费、计划规划、财政预决算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问答库等栏目,完成网站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

二是积极进行互动交流。利用市人民政府网、市教育局网站、教育报刊、蒙速办App及电话回应解读高考、中高考招生政策、教师招聘、教师资格认定等信息7000余次,各类教育相关政策解读问题600余次。持续开通市长信箱、民政互动、监督举报等栏目,2024年,国务院“互联网+督查”、中国政府网、人民网留言、自治区教育厅、市委网信办等渠道共交办市教育局65件信访承办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

三是加强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积极参加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组织的培训,严格筛查政务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务信息咨询等方面的工作,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制度,在公开政府信息前,由分管领导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2024年,召开政务信息专题会议2次,参加市政务公开办组织的培训5次。

(四)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市政务公开办相关要求,强化教育网站建设管理,完成年度门户网站无障碍化、适老化改造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网站的运行维护,及时更新网站信息,不断提升网站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用好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充分发挥微信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构建上下联动的教育新媒体宣传大格局。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

(五)持续强化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市教育局党组统一领导,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政务公开的实施情况,通过监督电话、公开意见箱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策解读主要以文字形式解读,缺乏创新;对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和群众期盼,个别存在政务公开不及时的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4年度,市教育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乌兰察布市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工作重点,明确具体的工作任务,下一步将更多地运用视频、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等多种形式,对重要政策进行解读;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及时有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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