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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水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5-01-21 09:25 作者:乌兰察布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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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乌兰察布市水利局办公室联系。(报告下载地址:https://slj.wulanchabu.gov.cn/zfxxgkzn/index.html)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泉山北街6号,邮编:012000,联系电话:0474-8266955。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乌兰察布市水利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政务公开,围绕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升政策发布解读质量、优化平台渠道功能、强化政务公开监督保障等方面推动公开质量和实效再上新台阶。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涵盖了单位概况、工作动态、旗县动态、政策法规、信用信息双公示等方面以及其他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

市水利局通过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做到了应该公开的政务信息尽量公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4条。其中通过网站更新信息数量为275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259条,做到了应该公开的政务信息尽量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将依申请公开链接到统一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市水利局2024年全年办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4条,全部已办结,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要求,加强对政府信息管理,切实提升对政府信息的管理使用能力。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通过政府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开设多个栏目,将我局重要信息逐—上网发布。

二是大力推广进化微平台,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其他公开渠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建立了“稳、固、显”且内容可随时更新的信息公开专栏,使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更快捷,透明度更高,使公开的内容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群众通过手机即可方便了解政府信息,通过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4年,我局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强化信息发布管理,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信息内容审核,保证信息内容真实、安全、正确。严格落实发布信息“三审三校”制度,严把信息源头关和审核关,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发布机制,对拟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意识形态和保密审查。均已三审三校后,再按要求进行公开,确保信息内容和公开的程序合法合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策解读水平仍有待提升,解读的针对性及丰富性不足。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我们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一是不断加强对信息报送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功能建设和日常维护,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高效。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严格按照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部署”要求,加强政策发布解读,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不断丰富政策解读的内容,切实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4年,乌兰察布市水利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回头看,认真学习中央、自治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紧密结合我市水利情况,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扩大公开范围,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全面发挥政府网站与公众交流沟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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