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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5-01-17 17:02 作者: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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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乌兰察布市新区交通运输信息指挥中心1904室,邮编:012000,电话:0474-8981993)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按照《条例》文件要求,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一是逐项逐条对《条例》要求进行细致贯彻,确保每一项工作任务都能落实到位,配备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以确保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准确发布。二是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信息的分类、格式、发布渠道等进行了统一规范。三是不断强化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如重大交通建设项目、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让公众能够更全面地了解我市交通运输领域的工作进展和成果。四是着力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形式,对交通运输相关政策进行深入浅出的解读,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五是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对公众反馈的问题和建议进行及时回应和处理。通过这些措施,为我市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促进了交通运输领域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的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度局门户网站各类信息发布共计1967条。交通运输动态类信息发布1882条,其中交通要闻40条、工作动态1804条、图片新闻38条;公告公示类信息发布85条。

       我局通过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乌兰察布市“三务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公开重大项目信息、便民服务事项等内容,政民互动专栏设立局长信箱、在线访谈等专项主动回应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向市委平台报送信息171条;向政府网站报送信息106条,采纳27条;向乌兰察布市政务信息平台报送275条,采纳33条,向内蒙古交通报和乌兰察布日报各报送24条;厅公众号采纳8条;交通厅门户网站交通动态采纳11条;《行风热线》1期;乌兰察布市市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采纳1条;中国晨报采纳48条。人大建议共19件,已办结 19件。政协提案共12件,办结12件。

       2024年共受理各类信访投诉案件2605件。其中市长信箱投诉事件2件,处理12345政府热线投诉事件2583件,市信访局交办20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完善了依申请公开申请受理、办理、答复、跟踪办理等环节,限时交办依申请公开件,2024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6件,已全部办结并答复。

       (三)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工作职能,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按照上级要求设置统一公开专栏,配备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了机关简介、部门信息公开、机构职能等事项,并充分利用网站集约化平台发布政务公开及门户网站信息,及时向公众展示我局交通领域工作新动态新举措新成效,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落实好政务公开工作。

      (四)监督保障情况

       2024年,我局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强化信息发布管理,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信息内容审核,保证信息内容真实、安全、正确。制定并落实发布信息“三审三校”制度,严把信息源头关和审核关,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发布机制,对拟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严格遵循“谁撰稿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 先审核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各科室、二级单位以及旗县报送的信息或工作动态,须经相关科室负责人初审小队、分管领导二审(必要时报主要领导审批)以及负责意识形态或保密工作领导三审校对后,再按要求进行公开,确保信息内容和公开的程序合法合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作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够。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有待加强,部分业务部门缺乏完善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导致信息公开工作存在滞后和不完善的情况。二是政策解读公开内容质量、水平有待提高。当前的政策解读内容形式单一,深度和广度不够,不能完全满足公众对政策信息的需求。

      (二) 改进措施

       一是严格信息发布。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明确信息发布的标准和要求,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切实增强信息安全意识,确保政务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和规范性。同时,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化、规范化、常态化,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二是提高政策解读质量。继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完善政策解读的征集、反馈、发布、解读等环节,确保解读内容的准确性和全面性。丰富解读形式,采用图表、问答、案例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提高解读的可读性和易懂性。增加解读的数量和频次,及时回应公众关切,保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4年,市交通运输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我局上报了《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工作年度报告》、《关于呈报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报告》、《关于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并全面执行文件精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得到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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