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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发布时间:2025-01-14 10:39 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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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乌兰察布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wulanchab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乌兰察布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工农南路原聚景生活广场,联系电话:0474-8189107。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任务要求,结合全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实际,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和政务五公开的原则,围绕我局重点工作,不断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线上以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乌兰察布市站点为基础,通过设置个人服务、企业服务、便民查询、特色专题服务等多个栏目打造线上公开渠道。截至目前,乌兰察布市本级共发布事项1643项,政务服务清单61个,特色专题服务94线下充分利用办事大厅三务公开栏、实体公示栏、政策宣传单、一次性告知单、办事服务指南等,重点推进办事服务公开,切实方便企业群众。编制印发《乌兰察布市本级权责清单(2024年版)》《乌兰察布市本级政务服务告知承诺事项清单“信用+容缺”清单》,并对相关文件进行了政策解读并向社会公开发布。2024年,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通过“乌兰察布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发布原创信息111条,其中,在中央、自治区、市级相关媒体、网站发布信息94()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规范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共办理6条依申请公开事项其中申请人撤销申请4条,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2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牢牢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规定,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范畴,强化信息发布审核,严把政府信息公开政治关、政策关、法律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合法、安全、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拓宽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以乌兰察布市政务服务网“乌兰察布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微信公众号、“乌兰察布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抖音号为政府信息公开主平台,及时准确公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各项政策、信息,保障办事企业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力推进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并通过抖音平台打造云上政务直播品牌,定期邀请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局属各事业单位负责人、各驻厅部门工作人员参与直播,为企业群众提供现场业务讲解、政策解读、在线咨询服务。本年度,“乌兰察布·云上政务”直播间已开播28期,在线观看累计高达47万人次,现场解答群众留言问答11000余条,群众私信咨询累计回复4800余条,抖音平台粉丝7563个。

(五)监督保障

强化政府信息工作监督保障工作,对照政务公开考评指标,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重点工作同步公开,确保公开范围全面,突出重点要点工作。同时,严格落实审查制度,加强程序监督,确保局内信息公开的良好运行。通过制定印发《乌兰察布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信息管理办法》,严格做好信息保密审核,切实规范局内信息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内容及形式还不够丰富。二是信息公开及时性有待提高。

为此,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多采用图文、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解读,确保解读效果。二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4年度,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24年,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平稳、有序地推进,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公开内容不断深化,公开形式不断拓展,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今后仍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标准引领、强化创新突破,扎实推进各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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