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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时间:2025-01-08 16:08 作者:市林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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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林草工作实际,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可以从乌兰察布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wulanchab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乌兰察布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杜尔伯特大街18号,电话:0474-832412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市林草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不断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具体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不断创新便民利民服务新机制,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透明度,积极稳妥推进信息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正常、有效运转。截至2024年12月底,及时主动公开林草湿地保护与修复、森林火灾防控、草原管理与保护、林业经济与产业发展、林业政策与法规、生态修复、防沙治沙等其他涉及林草领域其他方面信息178条,网站总访问量589005次。

(二)依申请公开

继续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部门联系沟通,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截至2024年12月31日,市林草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落实信息公开相关政策,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制度,扎实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积极抓好错敏信息整改。及时公开年度预算决算、政务服务办理情况等信息。

(四)平台建设

加强局门户网站建设,做好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局门户网站新增1个专题栏目,宣传我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情况;完成局门户网站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提高网站无障碍水平。建好用好政务新媒体,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在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凝聚社会共识、创新社会治理等领域的重要作用,实现了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的工作目标,同时为社会提供了便捷的信息查询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评比表彰的重要依据。落实日常巡查巡检制度,对存在的问题,对照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人员,明确整改措施、标准和时限,确保整改到位。关心关注群众的合理诉求和意见建议,及时进行回复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9.90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上看,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一定成效,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了公民对林草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信息资源有待进一步加强整合;二是林草业务类重点信息公开的内容多对非重点信息公开的较少。

(二)改进措施

我局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进一步做好全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细化工作任务,抓好信息公开的贯彻落实,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及时完善信息公开内容。二是加强学习,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及时公开。三是进一步健全监管保障机制。我局定期或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扎实推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4年度,乌兰察布市林业和草原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林草工作和群众关切,在持续推进中结合回头看,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依法履行公开义务。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做到常议常抓,不断更新公开内容。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主要抓,形成了各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保证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有落实。二是加强业务学习,领会条例精神要义。局党组通过中心组会议带头学、机关例会集中学等形式,全面领会《条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把宣传好、落实好、执行好《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任务,常态化抓好落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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