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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5-01-07 15:43 作者:网站负责人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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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编制。乌兰察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现向社会公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截至2024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乌兰察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邮编:012000,联系电话:0474-8283406,传真:0474-828340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乌兰察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以及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退役军人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及时安排部署、积极推动落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切实提升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乌兰察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共计188条,其中:政务动态126条、上一年度公开年报1条、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专栏上传信息18条,办理网站留言7条。相关信息在乌兰察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同步转载。截至目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有乌兰察布市政府网站、乌兰察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以及我局微信公众平台。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为满足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对信息公开的需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从工作实际出发,确保每一件依申请公开都能做到程序依法依规,内容完整规范。2024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2024年进一步完善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全面。一是强化组织架构,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的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持续推进政府信息管理的各项工作。二是落实审核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常态化开展信息错敏词日常监测机制,严格把控发布内容的质量。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4年,我局进一步优化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的主平台作用,及时将政务动态、政策法规、政策解读、通知公告在我局门户网站以及乌兰察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开,并扎实做好平台内容错敏词监管工作。我局门户网站年度访问量达407662次,微信公众号订阅用户数达6639人。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督办。一是在思想层面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市政府组织的培训会议,深刻认识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的严肃性和必要性。二是在人员方面予以保障。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充分保障政务公开的工作力量。三是在强化工作责任监督。定期对门户网站更新以及错敏词自查,并组织定期“回头看”。全方位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保障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总计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开内容和形式有待于进一步丰富,缺乏图片、视频等展示形式。二是撰稿人员的写作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经验做法、问题建议类的信息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继续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做到应公开尽公开,高质量公开,助推政务公开工作在创新方面取得新突破。二是加大相关人员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力度,提升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能力,提高写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4年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在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的同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及时调整了《乌兰察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压实工作责任,持续做好我局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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