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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气象局2024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气象局 发布时间:2025-01-06 16:10 作者:气象局管理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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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要求,由乌兰察布市气象局编制,包括2024年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方面内容。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wulanchabu.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乌兰察布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74-8386946;邮政编码:0120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乌兰察布市气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和乌兰察布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中心工作,不断夯实公开基础,规范公开内容,深化公开质量,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实效。

1.组织协调更加有力。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改进工作程序,信息公开页面整洁、层次清晰、内容集中,方便群众上网查找,提高了政务公开的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2.主动公开不断强化。及时将气象政策法规服务产品气象预警、人事信息等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切实推进信息公开与行政管理、政务服务的深度融合。全年对外公开各类信息55条。

3.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严格落实相关要求,畅通在线、信函、当面申请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和满足公众个性化需求。完善内部工作流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全流程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全面提升。全年办理依申请公开1件

4.公开平台更加完善。及时在乌兰察布市政府网站气象局栏目,按照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持续做好网站维护工作,建立了日常读网检查机制,随时进行更新提醒和纠错提醒

5.监督保障更加健全加强部门作风建设,自觉把信息公开纳入部门作风评议的范围,接受人民群众评议,坚决杜绝应公开而不公开、内容不实、违反程序和时限规定等现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乌兰察布市气象局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离上级部门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以下薄弱环节:一是主动公开意识还不够强,自觉性和积极性还不够高;二是政策解读方式还比较单调,解读信息的趣味性、互动性、易读性有待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维护还不够精细,信息更新不及时等情况还时有发生。

针对上述问题,乌兰察布市气象局持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乌兰察布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加大主动公开和政策解读力度,努力制作通俗易懂、形式多样的宣传解读材料,进一步提高了主动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益,为社会公众提供了准确及时的政府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其他需要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对照市政务公开办《关于印发2023年下半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结合工作实际,研究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将涉及我局重点工作落实落细。在规定时限内按时公布了2024年政府和部门预算情况以及2023年政府和部门决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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