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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01-29 11:45 作者: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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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包括乌兰察布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乌兰察布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s://zrzyj.wulanchabu.gov.cn/ )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乌兰察布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4-830609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乌兰察布市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以抓牢重点信息公开和重点单位公开工作为主线,切实提升公开质量、不断夯实公开基础,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预期,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乌兰察布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公开688条政府信息,其中,网站发布概况类信息11条,政务动态信息439条,政务公开目录更新信息9条,设置维护专题专栏5项,政策解读信息发布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市自然资源局共接收政务申请公开件14件,办结10件,申请人主动撤销4件。受理的依申请公开全部按时办理,无迟办、无漏办现象,所受理申请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乌兰察布市自然资源局持续做好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和动态更新,全年解读政策性文件3个,转发政务公开文件4个,进一步提升企业群众查询、获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便利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乌兰察布市自然资源局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认真完成门户网站升级改造,持续改进和加强网站集约化平台的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

(五)监督保障情况。完善问题反馈工作流程,持续加强评估反馈问题整改,确保发现的问题整改“不隔夜”。严格按照政务信息按照规定,通过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局门户网站,通过“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方式予以公开。建立完善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规划展览馆、中心城区各主要广场公示栏等平台予以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件量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93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1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件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1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我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1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行政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市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网站集约化改造升级还存在短板,无障碍化升级改造推进较慢;部分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不足,一些栏目更新不够及时,企业群众获取信息不够充分;方便企业、群众了解掌握政策方面还有不足,政策解读形式还不够丰富。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快完成网站无障碍化升级改造,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发布解读政策、引导社会预期的平台作用,方便各类人群便捷化查询政府信息内容,及时了解掌握部门工作动态。

二是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创新途径、补充完善、及时更新、扩大信息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创新公开形式,依法依规做好全市自然资源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确保及时公开。

三是全面加强自然资源政策法规解读,紧紧围绕自然资源领域重大改革,及时转发国务院、自治区以及自然资源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重大政策及权威解读,推动各项政策在我市贯彻执行。同时,结合我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加强对本部门制定文件的政策解读,通过主要负责人解读、图文解读等多种形式展开解读工作,为社会公众和企业提供有效的信息参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2年度,乌兰察布市自然资源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市自然资源局对照政府制定的《乌兰察布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持续推进自然资源系统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乌兰察布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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