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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1-31 16:18 作者: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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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编制。结合乌兰察布市人社局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设,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政府信息水平,有力辅助促进其他工作开展。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平台建设情况、监督保障情况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在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wulanchabu.gov.cn)和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wulanchabu.gov.cn)上进行公布。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乌兰察布市新区致远西街与永安南路交口社会保障大楼721室,邮编:012000,电话:0474-8321923,电子邮箱:wlcbsrsjxxb@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市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乌兰察布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和《乌兰察布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

一是公开内容。2023年,门户网站总访问量1046124次,发布信息4504条 ,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 3428条,其他1076条,专题专栏9个。主动公开内容包括政策法规、政策解读、政务动态、通知公告、图片新闻等。二是公开方式。通过政府及部门网站、报刊以及电视台等方式方法予以公开。拓宽信息推广渠道,全方位宣传人社最新政策,回应民生关切。2023年国家级报刊采用稿件9篇,利用新媒体特点积极传递人社声音,2023年微信公众号粉丝量增长1.2万,发布信息1936条,官方微信公众号利用长微博、图片、音视频等方式发布信息,累计发布信息286条,阅读量达253万次。其中图片类微博单条阅读量达290万次。

(二)依申请公开

按照自治区统一规划,升级改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系统,逐步实现“统一文书格式”、“统一系统出件”、“统一数据后台”,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和监督水平,截至2023年12月30日,市人社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6件,已全部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结合人社工作实际,开展相关工作,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明确了办理流程,将信息公开工作细分至各科室和个人,确定专人管理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力求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准确、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了门户网站管理,按要求对门户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整合,适时更新内容,及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众发布。认真做好热点舆情应对工作,落实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及时处理答复。

(五)监督保障

坚持和完善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局办公室具体抓、各二级单位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由信息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严把信息安全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1

0

0

0

1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上年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民生关注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2.是信息公开的方式和内容还不够丰富。

2023年,市人社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信息公开考核办法,调动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科室的积极性,不断巩固业务能力,创新方式,提升业务人员素质。 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准确、及时、相关,推进高质量的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 )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3年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认真研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28号)中的要求,将持续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细。通过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回头看和市政府工作重点,认真贯彻落实《乌兰察布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乌政办字〔2022〕30号),结合我局具体工作实际,按月通报政务信息工作情况,持续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各项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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