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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农牧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农牧局 发布时间:2024-01-30 17:47 作者:市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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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将乌兰察布市农牧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报在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wulanchabu.gov.cn/)和乌兰察布市农牧局门户网站(https://nmj.wulanchabu.gov.cn/)进行公布。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乌兰察布市农牧办公室联系(电话:0474-818920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我局不断拓宽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和更新政策法规、政策解读、服务指南、业务动态等内容,信息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得到显著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乌兰察布市农牧局”门户网站累计发布各类信息998条;向市政府报送信息307条,采用90条。发布“乌兰察布现代农牧”微信公众号信息444条“局长信箱”收到来信2件,全部及时给予回复,办结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条,按时答复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了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分工,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模式,使政务公开工作行职能进一步优化。

二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与审核,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制作、公开、归档等制度。

(四)平台建设情况

确定专人强化对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的建设管理,做好舆情监测和有害信息筛查、整改工作,2023年共清理删除有害信息、错敏词信息共计382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通过设立监督电话、举报信箱,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积极进行自查,配合纪检委“三务公开”监督平台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2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策解读水平仍有待提升,解读的针对性及丰富性不足。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一是不断加强对信息报送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功能建设和日常维护,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高效。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严格按照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部署”要求,加强政策发布解读,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不断丰富政策解读的内容,切实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

2023年度,市农牧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努力学习中央、自治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紧密结合我市农牧业情况,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扩大公开范围,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全面发挥政府网站与公众交流沟通的作用。一是提高了农牧业信息服务水平。努力完善农牧局网站信息服务工作,坚持“12316”热线服务,定期组织专家授课,及时回复热点关注与政策解读。二是加强了农牧产业宣传力度。做好媒体平台运营工作,切实提高党的新闻舆论传播力和引导力。三是推动农牧业信息化建设。落实“十四五”规划,开展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推广投资小、可复制的农业物联网应用模式。四是提升网络安全防护措施。积极网站信息安全测评工作,加强网络舆情监测进一步保障我局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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