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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1-30 09:00 作者: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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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进行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s://sthjj.wulanchabu.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4-8324527)。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市生态环境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服务经济发展为目标,以改善环境民生为重点,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内容更新及时,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有力促进生态环境各项工作的开展,有效保证了人民群众对环保部门的知情权、参与权,生态环境部门的社会诚信度明显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2023年“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已公开生态环境机构职能、行政权力清单、行政处罚、建设项目环评公示以及生态环境工作等信息650余条;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发出环境信息1000余条,在市生态环境局微博发布信息1400多条。对重点排污单位进行公开。截至目前,被中国环境报、乌兰察布日报、生态环境厅杂志、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门户网、政府信息网等采纳政务信息120余条。

        二是发放生态环境主题宣传海报、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宣传册、垃圾分类、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相关资料,并制作宣传图板和图册15000余份,在法制广场更换生态环保相关展板,不断扩大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增强社会生态环保法治意识、科学意识和责任意识;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科技活动周、生物多样性日等大型宣传活动,制作宣传条幅和宣传材料,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政务公开向更广泛更基层的群众延伸。

        三是建立了信访领导干部包案、隐患排查等制度,落实了定期跟踪督办、领导带班专人值班等制度。一年来,我局高度重视责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推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动信访工作落地见效。2023年共办理各类信访举报案件241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其中,12369系统接办信访案件数178件,舆情转办类38件,来信、来访类8件,市级12345系统17件,12345热线的信访案件办结率、解决率、满意率均为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5件,其中本年度办理依申请公开4件,上年结转1件,均已按时答复,及时办结率100%。全年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要求,加强对政府信息管理,明确政府信息的效力、分类,确保入库信息要素齐全、分类规范,便于调取使用,切实提升对政府信息的管理使用能力。

        (四)平台建设情况

        确定专人强化对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的建设管理,做好舆情监测和有害信息筛查、整改工作,全年共清理删除有害信息、错敏词信息共计35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通过设立监督电话、举报信箱,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积极进行自查,配合纪委监委“三务公开”监督平台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1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1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1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努力,市生态环境局的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入推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仍有一些工作需要加强和改进: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公开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政策解读工作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局重要工作内容,认真抓好抓落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制度的规定,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的梳理,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加大政策解读工作力度,多角度、多层次、多形式解读,不断提升解读质效;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提升系统应用度,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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