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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供销社 发布时间:2024-08-05 16:09 作者: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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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结合我单位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乌兰察布市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联系,办公地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商务科技文化服务中心B1号楼,联系电话:0474—822776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乌兰察布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紧紧围绕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乌兰察布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紧密结合我社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认真落实各项工作部署,稳步提升我社政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业务培训和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强化工作力量,找准定位,将工作做在平时及时主动上报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市供销社联合社无依申请公开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同时建立了政信息公示制度、政策解读制度及信息公开指南,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根据“谁发布,谁负责;谁牵头,谁办理”的原则,层层把关,确保政信息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对外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政府公开工作相关规定,健全完善政府网的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栏目设置,及时更新相关栏目信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形成由市社领导负责,综合办公室专人落实,各科室积极配合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紧盯信息公开要求及属性,严格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乌兰察布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良好,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一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重大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存在政策把握不准,业务不熟问题;二是宣传力度还不够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抓好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回应群众关切,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水平。同时积极参加委、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组织的相关专业培训,努力通过多种正规形式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加大宣传力度,让我信息公开工作在全走在前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3年度,市供销社联合社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在总结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同时,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按照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乌兰察布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持续推进我市供销系统政务公开各项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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