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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4-01-18 17:40 作者: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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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乌兰察布市新区交通运输信息指挥中心1904室,邮编:012000,电话:0474-898199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及时跟进推动,逐项逐条抓好贯彻,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配备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抓好问题整改,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度局门户网站各类信息发布共计4238条。交通运输动态类信息发布4195条,其中交通要闻57条、部门动态1651条、旗县动态806条、企业动态1681条;公告公示类信息发布43条。

我局门户网站已在2023年5月30日前完成集约化改造和全部数据迁移。通过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乌兰察布市“三务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公开重大项目信息、便民服务事项等内容,政民互动专栏设立局长信箱、在线访谈等专项主动回应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2023年,我局向市委平台报送信息192条,采纳11条; 向政府网站报送信息106条,采纳27条;向乌兰察布市政务信息平台报送275条,采纳31条,向内蒙古交通报和乌兰察布日报各报送174条;厅公众号采纳14条;交通厅门户网站交通动态采纳32条;交通运输局公众号采纳1条;中国晨报采纳48条。人大建议共13件,已办结 13件。政协提案共3件,办结3件。

2023年,我局共受理各类信访投诉案件2054件。其中市长信箱投诉事件1件,处理12345政府热线投诉事件2044件,市信访局交办9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工作职能,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按照上级要求设置统一公开专栏,配备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了机关简介、部门信息公开、机构职能等事项,并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督促旗县完成了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落实好政务公开工作。

(四)监督保障情况

2023年,我局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强化信息发布管理,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信息内容审核,保证信息内容真实、安全、正确。制定并落实发布信息“三审三校”制度,严把信息源头关和审核关,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发布机制,对拟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意识形态和保密审查,各科室、二级单位以及旗县报送的信息或工作动态,须经相关科室负责人初审小队、分管领导二审(必要时报主要领导审批)以及负责意识形态或保密工作领导三审校对后,再按要求进行公开,确保信息内容和公开的程序合法合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作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5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标准化的政务公开目录不够完善,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有待加强;二是政策解读还需加强,解读质量、数量有待提升。

(二) 改进措施

1. 一是根据市政务公开办部署,结合工作实际,适时调整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提高主动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加强对信息传递的监管,确保信息传递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三是提前规划信息的更新周期,定期更新信息,避免出现信息滞后的现象,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迅速进行重大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及时向公众传递相关信息,同时,应该对故意延迟或隐瞒信息的行为进行惩处。四是建立多元化的信息发布渠道,以满足不同人群的信息获取需求;优化信息的检索方式,提供更加便捷的信息查询途径,方便公众快速找到所需信息。

2. 提高政策解读质量。继续做好我局政策解读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征集、反馈、发布、解读等环节信息公开,提高解读质量、数量,切实增强解读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3年,市交通运输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我局上报了《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关于报送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的报告》、《关于报送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全面执行文件精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得到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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